寒假来临
有的小伙伴已经开始“放飞自我”
甚至用危险的方式追求刺激
让人不禁捏了把汗
近日,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群众反映:两名少女在电动车上玩“花式骑行”,把马路当成“蹦迪舞池”,不仅影响道路交通秩序,更对自身及他人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举报视频画面
为及时消除隐患、强化警示教育,民警立即通知韦某、黄某及其监护人前往大队接受处理。
经查,涉事人员韦某和黄某均为未成年人。二人坦言,当时只觉得这种行为“好玩”,追求刺激、“图个过瘾”,并未意识到其中潜藏的安全风险。
在交管大队,民警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结合交通法规讲解在驾驶电动车时嬉戏打闹、做出危险动作极易导致车辆失控,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民警还以案释法,通过本地发生的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真实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展示惨痛教训,让两人直观认识到危险驾驶的严重后果。
同时,民警与监护人进行深入沟通,明确家长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中的法定监护责任,要求家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与教育引导,时刻提醒孩子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守护出行安全。
经过教育,韦某和黄某均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与危险,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今后一定守法出行。监护人也表示会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
在此提醒各位家长和同学
出门玩耍
遵规守法是底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 不得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曲折竞速、实施危险动作。
• 不得双手离把、手持物品或接打电话驾驶。
• 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 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在机动车道骑行,与机动车发生碰撞。
▲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结伴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
为了安全起见
请各位同学们遵守交通法规
未满16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车
家长的监护责任也不能“掉线”
守法出行才是青春的基底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黄崇焊
内容来源:河池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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