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遵义晚报)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05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决定从2026年2月10日0时起,对以下5处路口路段启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取证设备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向社会进行公示如下:
序号
设备情况
1
虾新快线-虾子往新蒲方向(黔北监狱路段)闯红灯设备
2
虾新快线-新蒲往虾子方向(黔北监狱路段)闯红灯设备
3
红旗路-遵义第二实验幼儿园路段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4
播州大道-附二院白鹭湖院区门前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5
虾新快线-立交桥处出城方向固定测速设备
以上违法取证设备将于2026年2月10日0时起投入使用,将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依法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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