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起我国目前所设的正战区级单位(相当于军改前的正大军区级单位),大家肯定都能说的上来,具体分别是“解放军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五大战区、军委联合参谋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纪委、军委联合作战指挥中心以及不列入解放军编制序列的武警部队”。而实际上,武警部队(具体指武警总部领导机构)并不是一开始就直接定为正大军区级,此外武警部队也不是一开始就设有专门的总部领导机构、不是一开始就设有武警上将警衔。接下来,小圣就为大家展开介绍一下相关情况,供大家了解学习这段历史。
众所周知,如今的武警部队是于上世纪80年代初才恢复组建的,具体时间是1982年6月19日,当时中央研究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中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同服义务兵役制的武装警察、边防警察、消防警察统一整合组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此,一支独立于解放军编制序列外的正规国防武装力量活跃在了国防舞台,并持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伴随着武警部队的恢复组建,武警总部却是直到1983年4月5日才正式宣布成立运行(最初规格级别为兵团级,后由于1992年4月兵团级取消而套改为副大军区级)。也就是说,在武警部队恢复组建后的近一年内,武警部队并没有立刻拥有总部领导机构,相关领导职能由公安部代行(正因如此,武警部队的第一任政委并非现役军人,而是由时任公安部部长赵苍璧兼任;赵苍璧是武警部队的第一任政委、公安部的第四任部长)。不过,从1984年起,武警部队政委改由现役武警警官担任,同时追加设立“第一政委”并按惯例由公安部部长兼任(直至军改中的2017年底,武警部队不再设“第一政委”之职)。
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哪怕在武警总部设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武警部队的领导体制都是实行“一统二分”体制,即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各地公安机关分级管理、指挥,且以“两分”为主(而国务院主要是授权公安部对武警部队具体实施领导指挥)。直到1995年3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才将武警部队的领导管理体制调整为“两统一分”,即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与各级公安机关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经过这一调整后,中央军委得以进一步加强了对武警部队的领导管理。
1996年12月,经中央军委批准,武警总部的规格级别和地位进一步提升,由副大军区级升格为正大军区级,与当时的七大军区、海军、空军、“第二炮兵”部队平起平坐。值得一提的是,武警总部升格为正大军区级后,武警部队的警衔却没有立刻跟着调整。实际上,在1998年3月之前,武警部队的最高警衔只是“中将”,直到1998年3月才增设武警上将警衔,此时武警部队的警衔设置终于和解放军军衔完全一致。而杨国屏将军便是武警部队历史上的第一位武警上将,其于1998年3月27日在武警部队司令员任上由武警中将警衔晋升为武警上将警衔。
综上所述,武警部队于1982年6月恢复组建,但过了将近一年后才设立总部领导机构,最初规格仅兵团级(后套改副大军区级),直至1996年12月升为正大军区级,并在1998年3月增设武警上将警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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