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联网,部分图片非真实图像,仅用于叙事呈现,请知悉
李云龙这辈子,杀过鬼子,骂过同僚,天王老子他都没放在眼里。
可到了花甲之年,他却活成了一个笑话。
一个守着件破僧袍,守了二十多年的老笑话。
他总跟人吹,说袍子的主人魏和尚,是条让土匪都敬佩的真汉子。
狗屁的汉子!
直到他把那件破袍子泡进水里,才发现那上面用血写的字。
那根本不是什么意言,那是一张催命符。
01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的阳光,没了年轻时的那股子火气,变得懒洋洋的。它透过筒子楼老旧的窗户,在水泥地上切割出明暗交错的方块,空气里浮动着无数细小的尘埃,像一群无所事事的金色飞虫。
李云龙就坐在这片光影里,靠在一张吱呀作响的藤椅上。他已经年过花甲,身上的军装换成了洗得发白的蓝色干部服,裤腿卷起一条,露出那条在战争中受过伤、如今一到阴雨天就疼得钻心的老腿。
他不再是那个瞪眼骂娘、搅得晋西北天翻地覆的独立团团长了,岁月像一把磨刀石,磨平了他身上的棱角,只留下一股子沉甸甸的、属于老兵的寂静。
他时常就这么一坐,就是一下午,眼神空洞地望着窗外那棵掉了叶子的老槐树,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妻子田雨端着一盆刚洗好的衣服从水房回来,水滴顺着盆沿滴滴答答落在地上。她瞅了一眼藤椅上仿佛已经入定的丈夫,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个老东西,脾气还是那么倔,可身子骨却是一天不如一天了。
“老李,起来动动,别老坐着,对腿不好。”田雨的声音很轻柔,几十年的夫妻,她早已摸透了顺着他毛的法子。
李云龙眼皮都没抬,含糊地“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田雨把衣服晾在窗前的铁丝上,屋子里的空间本就狭小,挂上湿衣服后更显得拥挤。她手脚麻利地收拾着,目光落在了墙角那个樟木箱子上。
箱子是部队转业时发的,上面已经有了不少磕碰的痕迹。她寻思着天气不错,该把里头压箱底的东西拿出来晒晒,去去霉味。
“老李,我把箱子里的东西清一清啊,好几年没动过了。”她知会了一声。
李云龙依旧没反应,似乎已经神游天外。
箱子打开,一股浓重的樟脑丸和旧物的混合气味扑面而来。里面是些老照片、军功章、还有几件李云龙舍不得扔的旧军装。田雨小心地把这些东西一件件拿出来,放在床上。当她把手伸到箱子最底层时,摸到了一团粗糙、僵硬的布料。
她使劲拽了出来,那是一件破烂不堪的僧袍。袍子本来的颜色已经看不清了,被岁月和污渍染成了黄褐色,上面布满了破洞和霉点,尤其是胸口和腹部的位置,有几大块暗褐色的印记,像是陈年的血,怎么洗也洗不掉。一股难以言喻的霉味混杂着尘土的气息,呛得田雨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哎哟,这是什么东西,都快烂成抹布了。”她自言自语,捏着鼻子,一脸嫌弃地把这件破僧袍拎起来,准备和屋里的垃圾一起扔掉。在她看来,这东西留着就是个细菌源。
就在她转身走向门口的垃圾桶时,身后一股劲风袭来,手里的“破布”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夺了过去。
“你干什么!”
一声暴喝,如同平地惊雷,在狭小的房间里炸响。田雨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只见李云龙不知何时已经站了起来,那条伤腿因为动作过猛而微微颤抖。他双目圆睁,布满血丝,死死地瞪着田雨,那眼神,不像是在看自己的妻子,倒像是在看一个不共戴天的仇人。他把那件破僧袍紧紧地搂在怀里,仿佛那是什么稀世珍宝。
“你……你吓死我了!”田雨拍着胸口,气不打一处来,“一件破烂玩意儿,你吼什么!你看这都长毛了,留着干嘛?生病啊?”
“你这老婆子,懂个啥!” 李云龙瞪着眼,一把抢过那件破僧袍,紧紧搂在怀里,像是护着什么宝贝,“这哪是破布?这他娘的是我兄弟的命!只要我李云龙还喘着一天气,谁也别想动它!你听见没有!”
他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嘶哑,花白的头发乱糟糟地翘着。田雨看着丈夫通红的眼圈,那股子气瞬间就消了。她知道,她又碰到了他的那块逆鳞。这么多年了,还是这样。她叹了口气,没再吱声,默默地转过身去继续收拾。
房间里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李云龙抱着那件僧袍,缓缓坐回藤椅上。他粗糙的手指,像是在抚摸情人的肌肤一样,在那件僵硬的布料上反复摩挲。他的眼神,从刚才的暴怒,慢慢变得柔软,然后是无尽的悲伤和怀念。
透过这件破袍子,他看到的不是布料,而是魏和尚那张憨厚又机灵的脸,听到的也是那声永远清脆的“团长”。
这件僧袍,是魏和尚的“裹尸布”,也是他李云龙心里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疤。当年从黑云寨把和尚的尸首抢回来时,尸体已经不全,他亲手用这件和尚当年穿着下山的袍子,将他残破的身躯包裹起来。
从那以后,这件袍子就一直跟着他。南征北战,部队调动,家搬了无数次,很多东西都弄丢了,唯独这件袍子,他一直放在最贴身的地方。和平年代,这件袍子被他锁进了箱底,成了他和那个血性兄弟之间唯一的、最直接的联系。
每年和尚的忌日,他都会把袍子拿出来,摆在桌上,倒上两杯烈酒,一杯给自己,一杯放在袍子前。然后,他就那么坐着,不说话,从清晨坐到日暮,仿佛那个年轻的警卫员从未离开,只是暂时出去执行任务了。
家人不懂,田雨也不懂。在他们眼里,这只是一个老头子不可理喻的怪癖。可只有李云龙自己知道,这件袍子,就是他欠了魏和尚的那条命。
他把脸埋进僧袍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那股子霉味,在他闻来,却全是当年战场上的硝烟和兄弟身上的汗味。他的眼眶,湿了。
02
因为僧袍的事,李云龙心里憋了一股无名火,晚饭也没吃几口,一个人闷着头喝了好几杯劣质白酒。酒是好东西,能把心里的苦水暂时压下去,也能把藏在心底最深处的话给勾出来。
田雨看他那副样子,也没去招惹他,默默地收拾了碗筷。
就在屋里气氛沉闷得像要下雨时,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个魁梧的身影提着两个酒瓶子,带着一身寒气走了进来。
“老团长,我张大彪来看你啦!闻着味儿就知道你又在喝闷酒,来,尝尝我搞到的好东西!”
来人正是张大彪,当年独立团的一营营长,李云龙手下最得力的干将之一。转业后,他也在这个城市,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单位里任职,两人隔三差五就会聚一聚,喝喝酒,吹吹牛。
看到张大彪,李云龙那张紧绷的脸才稍微松弛了一些。“你小子,鼻子比狗还灵。坐!”
张大彪也不客气,把酒放在桌上,自己找了个凳子坐下,熟练地拿出两个杯子满上。琥珀色的酒液在灯光下泛着光,一股醇厚的酒香瞬间驱散了屋里的沉闷。
“怎么了这是?又跟嫂子吵架了?”张大彪碰了碰李云龙的杯子,笑着问。
“别提了,喝!”李云龙一仰脖子,一杯酒下了肚,辛辣的液体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他长长地哈出一口气,脸上泛起了红晕。
两人你一杯我一杯,话匣子渐渐打开了。他们从各自单位里的鸡毛蒜皮,聊到孩子们的学业工作,最后,话题不可避免地绕回了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
“说真的,老团长,”张大彪也喝得有些上头,拍着大腿感慨道,“现在这日子是安稳,可我这心里头,总觉得不得劲。还是当年在独立团的时候痛快,跟着你,天王老子都不怕!那才叫爷们过的日子!”
这话像是点燃了李云龙心里的那堆干柴。他猛地一拍桌子,桌上的花生米都跳了起来。
“痛快个屁!”他通红着眼睛,声音也大了起来,“老子这辈子,打过胜仗,也打过败仗,杀过的鬼子数不清,可老子从来没后悔过!唯独一件事,一件!让老子这几十年来,一想起来,这心就跟被刀子剜一样!”
张大彪愣住了,他很少见到李云龙这个样子。“老团长,你说的是……”
“和尚!”李云龙几乎是吼出来的,“魏和尚的死!老子这辈子,最不痛快的事,就是他娘的和尚的死!”
提起这个名字,张大彪的眼神也黯淡了下去。他沉默着给自己满上一杯酒,一饮而尽。“是啊,和尚……多好的兄弟。可惜了。”
“可惜?”李云龙冷笑一声,那笑声里充满了自责和愤怒,“当年老子带着部队去黑云寨,把那帮狗娘养的山匪剁了个干净,给和尚报了仇。可他娘的……老子总觉得这事儿不对劲!”
“不对劲?”张大彪皱起了眉头,“这都过去多少年了。当时情况紧急,和尚去送信,路上碰上了黑云寨的土匪,寡不敌众……这事儿不是很清楚吗?咱们不是把那二当家山猫子都活捉了,他也全招了吗?”
李云龙摇着头,眼神迷离,却又透着一股老兵独有的锐利。“不,你不懂……你们都不懂。”他压低了声音,像是怕被谁听见一样,“和尚的身手,你我都清楚。少林寺出来的,一身的硬功夫。寻常七八个土匪,拿着破枪烂刀,根本近不了他的身!就算他娘的被一百个人围住,他也不至于连个响都来不及放,就被人悄无声息地抹了脖子!”
张大彪的酒意醒了大半,他认真地听着。这些话,他从未听李云龙提起过。
“我赶到现场的时候,”李云龙的声音开始发颤,那是压抑了几十年的情绪在涌动,“现场……太‘干净’了。除了和尚的血,几乎没有多少打斗的痕迹。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和尚可能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人从背后下的手!干净得……干净得像是有人故意布置的一样!”
“我当时……我当时被仇恨冲昏了头,满脑子都是给和尚报仇,宰了谢宝庆那帮杂碎!我没细想……”李云龙狠狠地捶了一下自己的胸口,“现在年纪越大,这事儿就越像根刺,扎在我心口,拔不出来,一动就疼!山猫子是招了,可土匪的话能信几分?为了活命,让他招什么他不敢招?我他娘的……可能杀错人了!”
这番话让张大彪彻底震惊了。他张了张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这个被所有人都盖棺定论的惨剧,在李云龙的心里,竟然还藏着这样惊天的疑云。
窗外的夜色越来越浓,屋里的两个人谁也没有再说话,只有沉重的呼吸声和偶尔碰杯的清脆声响。一粒怀疑的种子,在今夜,终于破土而出。
03
跟张大彪喝完那场酒后,李云龙心里那根刺扎得更深了。他开始整夜整夜地失眠,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脑子里全是魏和尚倒在血泊里的样子,以及现场那些“不对劲”的细节。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家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李云龙正坐在窗边发呆,听见敲门声,田雨过去开了门。门口站着一个瘦削的中年男人,穿着一身半旧不新的灰色制服,手里提着一网兜水果和一包用油纸裹着的点心,脸上堆满了谦卑而热情的笑容。
“请问,这里是李云龙老首长的家吗?”男人小心翼翼地问。
田雨打量了他一下,不认识。“你是?”
“哎呀,嫂子好!我是钱守信,当年在独立团给您和首长赶过马车,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得?”男人点头哈腰地说着,一边往屋里探头。
李云龙听到“钱守信”这个名字,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他从记忆的角落里扒拉出了一个模糊的印象:好像是有这么个人,在后勤待过,人很机灵,但有点油嘴滑舌,后来听说在一次战斗中腿受了伤,就提前转业回了老家。
“让他进来吧。”李云龙沉声说道。
钱守信一进屋,看到李云龙,立刻立正站好,敬了个不太标准的军礼,声音激动得有些变调:“老首长!可算见到您了!我到处打听,才知道您也在这儿!”
李云龙向来对这种阿谀奉承不感冒,但念在是老部下的份上,还是指了指旁边的凳子:“坐吧,别搞这些虚头巴脑的。找我有事?”
“没事没事!”钱守信连忙摆手,把手里的东西放在桌上,“就是听说您在这儿,特地来看看您。我如今在城东那家小工厂当个车间主任,日子还过得去,这都是托了当年部队的福,托了您老首长的福啊!”
他一口一个“老首长”,姿态放得极低。田雨给他倒了杯水,他赶忙站起来双手去接,嘴里不停地说着“谢谢嫂子”。
李云龙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他。这人瘦得有些脱相,眼窝深陷,眼神总是滴溜溜地转,透着一股精明和算计,笑起来的时候,嘴角的法令纹堆得很深,显得不太真诚。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大多是钱守信在说,李云龙在听。钱守信把自己这些年的经历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吃苦耐劳、时刻不忘部队恩情的老兵形象。
聊着聊着,钱守信话锋一转,叹了口气,脸上露出了惋惜的神情。
“唉,说起来,咱们独立团真是英雄辈出,可惜啊,有些英雄走得太早了。”他偷偷瞥了一眼李云龙的脸色,见他没什么反应,便继续说道,“就说魏和尚,魏大哥,那可真是条好汉,一个能打十个!可惜了,就是脾气太冲,太直,容易得罪人。”
听到“魏和尚”三个字,李云龙端着茶杯的手停在了半空中,眼神瞬间变得锐利起来。
钱守信似乎没有察觉,自顾自地往下说:“我记得有一次,就为了一点粮食分配的小事,他差点把炊事班的一个兄弟给打了,那拳头都举起来了,要不是被人拉住,非出事不可。唉,性格决定命运呢!他那样的英雄,要是没那么大火气,为人处世圆滑一点,兴许……兴许就不会在黑云寨出事了。”
这番话,听起来像是在惋惜一个英雄的陨落,可仔细一品,却完全不是那个味儿。话里话外,都在暗示魏和尚的死,是他自己性格造成的必然结果。这是在为“死于山匪”这个结论,从侧面添上一块看似合理的砖。
李云龙“砰”地一声把茶杯放在桌上,茶水溅了出来。屋里的气氛瞬间冷了下来。
钱守信吓了一跳,后面的话也咽了回去,干笑着说:“老首长,我……我就是随便一说,您别往心里去。”
李云龙心里极其不舒服。他印象里的和尚,虽然有时候是有点鲁莽,但对自己人,尤其是那些普通士兵,向来是讲义气的,绝不可能为了一点小事就动手打人。钱守信这番话,不仅是在贬低和尚的人品,更让他产生了一种说不出的违和感和强烈的厌恶。
一个在后勤赶马车的,跟和尚这个团长警卫员能有多少交集?他怎么会对和尚的“性格”如此了解,还做出“性格决定命运”的评价?
一股老兵的直觉,像警报器一样在李云龙的脑中响起。他盯着眼前这个满脸堆笑、眼神闪烁的男人,心里第一次对他产生了浓重的警惕和怀疑。这个不请自来的“故人”,他的出现,绝不像他嘴上说的那么简单。
04
钱守信坐了一会儿,见气氛不对,便讪讪地告辞了。
他走后,李云龙一个人在屋里踱来踱去,那条伤腿被他走得有些发酸。钱守信的话,像一把小刷子,把他心里那根刺周围的脓血都给刷了出来,让那根刺的存在感变得前所未有的清晰和疼痛。
“不对劲,太不对劲了。”他反复念叨着。
一个早已被人遗忘的小角色,时隔多年突然出现,不为别的,偏偏要在他面前“追忆”魏和尚,还意有所指地评价他的性格。这一切都透着一股子诡异。
李云龙辗转反侧,一夜无眠。天刚蒙蒙亮,他就起了床。他看着墙角那个被田雨嫌弃过的樟木箱子,鬼使神差地走过去,打开,再次取出了那件破僧袍。
袍子上的霉味经过昨天一折腾,似乎更重了。李云龙看着上面的污渍和霉点,心里突然涌起一个念头:他要亲手把这件袍子洗一洗。
这个念头很奇怪,连他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或许,他是想为自己的兄弟拂去这二十多年的尘土;又或许,他只是想通过这个行为,来平复自己内心的烦躁和混乱。
他没惊动田雨,自己去水房打了一盆清水,回到屋里,关上门。
他没有用搓衣板,也没有用肥皂,只是把僧袍小心翼翼地放进清水里,用那双曾经扛过枪、杀过敌、如今却有些颤抖的手,轻轻地揉搓着。他生怕一用力,这件脆弱的遗物就会在自己手里化为碎片。
袍子上的泥土和灰尘,在清水中慢慢地溶解、散开,一盆清水很快就变得浑浊不堪。那几块暗褐色的血迹,在水的浸泡下,也开始慢慢化开,像水墨画一样,在盆里染出一圈圈淡淡的红色。
李云龙的动作很慢,很专注。他的思绪也随着这盆浑水,回到了二十多年前那个血色的黄昏。他仿佛又看到了躺在地上,身体已经冰冷的魏和尚,看到了他圆睁的双眼,看到了他脖子上那道致命的伤口。
他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疼得他几乎无法呼吸。
他换了一盆水,继续清洗。当他搓洗到僧袍内衬时,指尖突然触到了一处异样的硬块。
这个地方在僧袍的左侧,靠近腋下,是一个极为隐蔽的夹层里。他停下动作,仔细地用手指感受着。那里的布料比其他地方要硬得多,摸上去疙疙瘩瘩的,像是被胶水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渗透后凝固了。
李云-龙心里一动,把那块地方从水里捞出来,凑到眼前。
在昏暗的晨光下,他看到这块地方的血迹颜色,明显比别处要深得多,呈现出一种近乎于黑色的暗红。
他用指甲在那硬块上轻轻刮了刮,表层一小块凝固的血痂剥落下来,露出了底下依然是凝固血块的痕迹,以及被血浸透了的、已经变得像硬纸板一样的布料纤维。
这是什么?
一个念头瞬间划过他的脑海:这不像是喷溅上去的血,倒像是……有什么东西,浸透了大量的血,然后被紧紧地按在这里,才形成了这么一个硬块。
和尚临死前,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只有这个地方的血迹如此特别?
一股寒意,毫无征兆地从李云龙的背脊升起,瞬间传遍了四肢百骸。他拿着僧袍的手,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一个被尘封了二十多年的秘密,或许就藏在这块小小的、不起眼的血渍硬块之中。
05
李云龙的心跳得像战前动员的擂鼓,一声比一声重。他屏住呼吸,将僧袍从水盆里完全捞了出来,顾不上往下滴的水,快步走到窗前,借着外面透进来的天光,仔细查看那个有硬块的部分。
光线还是不够。
他转身,看到桌上田雨做针线活时用的针线筐和一副老花镜。他毫不犹豫地拿起老花镜戴上,瞬间,眼前的世界变得清新无比。他又从针线筐里找出一根最细的缝衣针,用颤抖的手,小心翼翼地去挑那块凝固血块的边缘。
这个过程,比他在战场上拆鬼子的诡雷还要紧张。他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呼吸也变得粗重。
血块因为年代久远,已经和布料的纤维紧紧地粘连在一起。他用针尖一点一点地撬,一点一点地剥离。暗红色的碎屑,像铁锈一样,纷纷掉落。
随着血块被剥开,底下土黄色的布料本色渐渐露了出来。就在那片土黄色的背景上,李云龙的瞳孔猛地收缩了。
他看到了……一些痕迹!
那不是杂乱无章的血渍,而是一些更深色的、有规律的笔画痕迹!它们同样是由血构成的,只是因为被厚厚的血块覆盖,才一直没有被人发现。
字!
这是字!
这个念头如同一道闪电,狠狠地劈进了李云龙的脑海,让他浑身冰冷,血液都仿佛凝固了。
是和尚……是和尚在临死前,用自己的血写的!
可是,这怎么可能?当年的结论是,和尚被山匪偷袭,当场割喉毙命。一个被割断喉管的人,怎么可能还有时间和力气,在这么隐蔽的地方写下血字?
除非……当年的结论,从根本上就是错的!和尚不是被当场杀死的,他在死前,还有一丝清醒的意识,他想留下线索!
他想告诉自己什么?凶手到底是谁?
李云龙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片小小的区域,他用尽全身的力气,试图辨认那个被血浸透、早已模糊不清的字迹。
那不是一个完整的字,笔画已经黏连、晕染开来,更像是一个字的偏旁,或者是一个字的起笔。
他把僧袍凑到眼前,眼睛几乎要贴在布料上。
一撇,一横,一横,一竖,一提……
他的脑子飞速运转,将这个模糊的形状和自己认识的汉字一一比对。
突然,他的身体僵住了。
他认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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