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在处理疑似失窃问题时,必须保持理性和克制,遵循法律程序,尊重消费者权益,尤其是要呵护未成年人的心灵

“妈妈,我们被怀疑偷东西,店里还有其他的同学在,别人会怎么看我们,我要不要跳楼得了。”据大风新闻报道,两个14岁的女孩,在礼泉县一家名为“好想来”的零食店购物后,被店员叫住,怀疑她们偷了商品。从被叫回到离开,她们待了20~30分钟。被迫在众目睽睽之下自证清白。孩子想给母亲打电话,被对方制止。民警表示,两名女孩并没有偷东西,警方正在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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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总部一段监控提醒,就让两个女孩陷入“偷窃嫌疑”的羞辱漩涡。当怀疑指向两名未成年人,店方选择了最粗暴、最不合法的方式:强行将孩子叫回,制止她们联系家长,让她们证明清白。店员事后轻描淡写的一句“误会”,不仅让孩子们遭受了严重的心理重创,更触碰了法律红线,暴露出部分商家在处理疑似失窃问题时的无知与短视。

法律从未赋予任何商家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店员的行为无疑是对两个女孩人身自由的非法限制,也是公开羞辱。哪怕真有盗窃嫌疑,正确做法也应是报警处理,或立即联系监护人到场,而不是把两个未成年人当作“待审嫌犯”,任人围观。这已不是简单的服务态度问题,而是涉嫌侵犯人身自由、损害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

商家在处理此事时,缺乏对未成年人的基本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需要特殊的保护和关爱。商家本应考虑到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采取更加温和、恰当的方式处理疑似失窃问题。青春期的孩子本就敏感脆弱,自尊心强。这种被当众羞辱的经历,可能会在她们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

商业文明需要琳琅满目的商品,更需要对待每一位顾客的尊重与温度。商家的防损流程中,不能没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和人文关怀。防偷当然无可厚非,但不能用违法的方式防偷。商家若连最基本的法律边界和人性温度都没有,再响亮的招牌也掩盖不了内里的冷漠与傲慢。

“好想来”或许真的“好想顾客来”,但若继续以如此方式对待消费者,尤其是未成年消费者,恐怕只会让人“再也不想来”,甚至“不敢来”。

尊重法律,尊重人格,尊重成长,是商业文明不该缺失的底色。商家在处理疑似失窃问题时,必须保持理性和克制,遵循法律程序,尊重消费者权益,尤其是要呵护未成年人的心灵。顾客不是嫌疑人,孩子更不是商家可以随意试错的防盗目标。一家让人“不敢再来”的零食店,失去的不仅是两位顾客,更是社会的信任与商业的良心。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编辑 尹曙光

审核 王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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