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高陵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月2日

西安高陵区纪委监委网站发布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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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确保假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3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高陵区耿镇街道事业工勤人员张小鹏在借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担任中队长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的问题。2020年夏天,耿镇街道事业工勤人员张小鹏在借调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西安德盛鑫城车队相关负责人李飞的2条硬盒中华香烟。2023年至2024年,张小鹏在耿镇街办工作期间,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5年12月18日,中共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纪工委给予张小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西安市高陵区中医院副院长李增强在采购西门子彩超医疗设备时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2022年10月,时任西安市高陵区中医院副院长李增强,在西安市高陵区中医院采购西门子彩超时,违规收受陕西亮诚医疗科技责任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汪鹏的价值1万元中石油加油卡和价值1万元白酒、香烟。2025年12月12日,西安市高陵区监察委员会给予李增强政务记过处分。

三、高陵区通远街道党工委委员雷勇在拆迁中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2017年至2020年,高陵区通远街道党工委委员雷勇,在官路村拆迁过程中,利用其担任集体土地企业搬迁组组长的职务便利,收受礼品礼金3.29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在此期间,雷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5年8月29日,中共西安市高陵区纪委给予雷勇开除党籍处分,西安市高陵区监察委员会给予雷勇开除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以上通报的3起案例暴露出,在持续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和干部日常监管的失责、缺位,也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谋取私利,也充分反映了我区作风建设任重而道远。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握党性党风党纪内在联系,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同时,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让小微权力始终处于监督之中。全体党员干部要以上述典型问题为鉴戒,深刻汲取教训,做到慎权、慎欲、慎微,守住底线、远离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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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高陵区纪检网

编辑:王玥瑶

审核:张苗 刘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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