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丧葬抚恤制度考略:统一规制与地方实践

近年来,关于退休人员身后丧葬补助事宜,屡有“全国统一标准”之说流传于坊间,尤以网络社群为甚。此类消息往往言辞确凿,然细究其源,则多含混不清,易使民众惑于讹传。今试以制度沿革与实践考辨之,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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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谓“统一”:规制之法与发放之数

言及“统一”,须辨明其义。现行丧葬补助之制,确有全国统一之规制框架,然此乃指计发之口径与方法,而非发放之具体数额。此中分别,至关重要。

观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者,其丧葬补助金之计算,多与参保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一统计指标相挂钩,取一定倍数(常见为二至三倍)发放。此为国家层面确立之基本计发规则,可谓“口径统一”。然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殊异,前述“可支配收入”之基数相差悬殊,故最终所得金额,京沪与边远小城自有云泥之别,此乃“数额不统一”之现实。

至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其丧葬补助之发放,在多数地域仍沿袭定额之旧例,数额由地方定之,五千、八千不等,与前述企业人员之动态计算法迥异。故曰,两类群体,本属不同制度规范,未可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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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身份之辨:制度分途与沿革源流

今人热议“并轨”,然在丧葬抚恤具体事项上,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人员之待遇,实源出两脉,未可轻易等量齐观。

企业职工之相关待遇,植根于现代社会保险体系,其数额随社会平均收入浮动,体现共济与风险分担之原则。而机关事业单位之丧葬、抚恤,则带有更强的福利保障与历史延续色彩,常为定额补助加一次性抚恤金合并发放。其抚恤金部分,尤重与本人原基本待遇挂钩,按特定月数计发(如病故一般为二十个月基本离退休费),此乃旧有供给制之遗韵,与企业制度之社会化统筹立意有别。此等差异,非为朝夕所形成,亦非一纸文书可顷刻抹平。故办理之时,首要明晰逝者身份归属,遵循对应渠道,方不致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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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信之道:文件、数据与时序

面对纷繁信息,欲求其实,当循考据之法,重原始凭证、数据来源与政策时效。

核验文牍:权威信息必见于明文。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官网之“政务公开”或“办事指南”栏目,乃查询丧葬补助、抚恤金最新标准与流程之正途。凡无文号、无颁发机关、无清晰生效日期之“三无”消息,概不足凭信。

稽考数据:企业职工待遇计算所依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具载于国家及地方统计局逐年发布之统计公报。此数据公之于众,人人可查可核,是为硬据。

理清时序:政策执行常有滞后。例如,本年发放之待遇,往往依据上一年度之统计数据进行计算。民间传言常将此数据发布之时,误作待遇统一调整之始,其间存在时间差,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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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领之项:明析构成,免遗应得

除丧葬补助金外,家属尚可领受:

一次性抚恤金:此为企业或机关事业制度内另一笔重要待遇,计发方式各异,金额可能远超丧葬补助。

个人账户余额:逝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全部储存额,或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依法可由继承人全额继承。此项与丧葬费、抚恤金并行不悖,然常被家属忽略,至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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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丧葬抚恤之制,关乎逝者尊严,亦系生者慰藉。今信息泛滥,谣谚易兴。凡遇“全国统一标准”、“大幅上调”之类惊人之语,当持史家审慎之态:一查官方文书,二核统计公报,三询经办机构(如拨打12333服务热线)。真相不逐流言,而在确凿之文本与数据之中。

愿制度之设计,益臻完善与公允;更愿家家户户,于不幸之际,能清晰、顺畅地获得法律政策所赋予的每一分保障与体面,庶几可减哀伤之痛,得抚恤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