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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北京报道“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各级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2.7万余人,已起诉2.6万余人,同比分别上升约11%和20%。”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犯罪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在做客2026年最高检厅长访谈时晒出了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坚定不移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成绩单。

“我们依法办好各级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始终坚持严的标准不动摇,强化提前介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出庭指控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张晓津说,2025年1至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国家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中管干部职务犯罪48人,同比上升约6%,指导地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54人,同比上升约28%。

检察机关强化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惩治。据了解,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与检察侦查部门共同落实“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的总要求,健全内部配合制约机制,严把证据审查关、法律适用关、程序规范关,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依法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数据显示,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犯罪立案侦查1300余人,已提起公诉1000余人

在重点领域、民生领域腐败犯罪惩治方面,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金融、国企、能源、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7800余人;起诉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4100余人;起诉乡镇、村组织人员职务犯罪1200余人。

张晓津介绍,聚焦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医保基金、校园餐、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等领域,最高检协同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还协同推进以案促改促治工作。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结合办案发现的问题,向涉案单位或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300余件。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坚决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

对此,张晓津表示:“检察机关持续落实党中央‘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要决策部署,在加大受贿犯罪惩治力度的同时,依法严惩行贿犯罪,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强化贿赂犯罪的一体防治。”

检察机关依法加大行贿犯罪惩治力度。“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刑法修正案(十二)》有关规定,强化对行贿犯罪事实及证据的审查,准确把握量刑情节提出量刑建议,依法严惩重点行贿行为。”张晓津说,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行贿犯罪2982人,同比上升约7.6%

检察机关依法推进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工作。“在抓好‘两高’相关典型案例参照适用基础上,我们还开展专门研究论证,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专门工作机制,协同完善财产性利益追缴的计算方法、非财产性利益纠正的具体程序,促进更加有力惩治和预防行贿犯罪。”张晓津说。

2025年是“天网行动”启动十周年。十年来党中央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建立了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追逃追赃战果不断扩大,取得显著成效。

“我们加大了反腐败追逃追赃案件办理力度。”张晓津说,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下,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配合劝返、遣返、引渡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12人。对23名涉嫌职务犯罪外逃人员依法作出逮捕决定,对7名逃匿、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提出违法所得没收申请

“我们配合完善反腐败追逃追赃规范体系。”张晓津表示,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反跨境腐败法律法规制定工作,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推进制定适用缺席审判程序相关司法解释,推进规范检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外逃人员作出逮捕决定衔接工作,助力完善追逃防逃追赃一体推进工作机制。

“我们强化对涉腐洗钱行为的打击力度。”张晓津说,最高检认真抓好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实施工作,配合做好第五轮反洗钱国际评估有关工作。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贪污贿赂类洗钱犯罪1100余人

“在办理某中管干部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洗钱案时,首次在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认定自洗钱犯罪并提起公诉,强化对腐败犯罪全链条的惩处。”张晓津特别介绍。

张晓津在访谈时提到了最高检依法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章更生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寇伟涉嫌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袁光宇涉嫌受贿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重点领域案件往往案情复杂、涉案数额大、腐败链条长危害深,通过该批案件的高质效办理向社会释放出依法严惩的强大震慑力。”张晓津表示。

2025年1月召开的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深化拓展金融、国企、体育等重点领域反腐败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在协同深化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治理方面,张晓津介绍,检察机关结合重点领域案件呈现的类型化、典型性问题,对案件及行业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制发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深度治理。

张晓津特别提到,天津检察机关在办理某国有贵重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高管人员系列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该企业在发展理念、公司治理、内部监督、风险防控等方面均存在管理漏洞,遂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从源头上、机制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助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发展。

随着反腐败斗争力度不断加大,明目张胆的腐败行为有所收敛,与此同时出现了一些更加隐蔽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对此,张晓津表示,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是当前查办腐败犯罪的重点、难点。检察机关一方面积极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与时俱进,把握腐败行为“权钱交易”的本质,强化打击惩治,不给任何形式的腐败犯罪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落实最高检党组“三个善于”要求,做到严格依法、公正司法,确保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犯罪的依法惩治。

围绕破解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发现、取证、定性难题,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研究制定《调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证据指引》过程中,认真研提意见,组织修订《职务犯罪常见罪名释义及证据指引》。针对预期收益形式受贿等问题,研究在“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明确相关条款。结合办理商业机会型受贿等疑难案件,总结经验规则,形成相关案件审查要点等办案指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