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楚雄州下达给楚雄市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为76.536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为57.4845万亩。全市实际拥有耕地面积达78.8930万亩,较上级所下达的任务量超出2.357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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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之后,全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7.5373万亩,共涵盖2108个保护片块、21769个保护图斑,超出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0.0528万亩。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坝区基本农田在坝区耕地面积中所占比例高达80.1%。遵循级级落实目标、层层压实责任之要求,楚雄市实施了如下一系列举措:

其一,年初即向全市15个乡(镇)下达精确的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考核指标,精准锚定工作方向与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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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积极推进各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签署工作。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15份、《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15份;各乡镇与村委会分别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139份、《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139份;各村委会与村民小组分别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2841份、《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2841份,由此构建起严密且完善的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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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全力推动《楚雄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落地实施。严格督促各乡(镇)依照《考核办法》的规定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以确保耕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得以圆满完成。同时,综合运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乡(镇)人民政府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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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在市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中,详尽且明确地规定了耕地保护的目标任务、保护措施以及保护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范畴,强化责任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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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五,进一步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政策措施,严令各乡(镇)切实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的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和制度,全力守护基本农田安全。张力 摄影报道

作者单位:楚雄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