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集智力残疾人员救助线索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智力残疾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强迫劳动、非法拘禁、虐待遗弃、组织乞讨等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智力残疾人员救助相关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重点
1.在建筑工地、采矿场、养殖场、小作坊等场所中,被非法控制、强迫劳动或体罚虐待的智力残疾人员。
2.在街头巷尾、车站广场、桥梁涵洞等地长期滞留,无正常交流能力、衣着邋遢、生活无助的流浪智力残疾人员。
3.被他人操控、利用进行乞讨、卖艺、行骗等违法活动的智力残疾人员。
4.家属故意遗弃、长期失联,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流浪在外的智力残疾人员。
5.其他涉嫌侵害智力残疾人员人身权利、劳动权利、健康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1.举报电话:0358-8310110(市公安局24小时专线)。
2.来信来访:邮寄至吕梁市离石区建设北街25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邮编:033000),或直接前往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反映。
3.现场举报:可就近向公安机关属地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民政部门救助管理站报告。
三、奖励与保护措施
1.对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查明案件事实或帮助救助智力残疾人员的单位和个人,经查证属实的,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根据当地实际联合民政部门依照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2.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及安全,未经本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人身份。
3.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四、处置与救助机制
对需救助的智力残疾人员,属地公安机关要第一时间采集信息,同时加强与人社、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协同配合,及时进行救助。
1.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后,将第一时间组织核查,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和寻亲服务。
2.对发现的需救助智力残疾人员,立即启动救助程序,由民政部门予以临时安置。
3.人社部门从劳动能力鉴定和权益维护方面为需救助的智力残疾人员提供帮助。
4.卫健部门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医学鉴定和精神评估。
5.残联协助开展残疾认定与康复服务。
6.对查明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社会共治倡议
维护智力残疾人员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要主动关心身边特殊人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鼓励邻里守望、社区网格员、环卫工、出租车司机、夜市经营者等一线人员积极提供线索,共同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氛围。
特此通告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8日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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