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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行业协会商会正密集撤销“特邀副会长”等名誉性职务。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1月29日在通知中称,名誉职务的设置应严格规范,协会仅可设“名誉会长”或“名誉副会长”,须由协会会长办公会提名,报中央社会工作部审核备案,并经理事会审议决定。严禁设立“名誉常务理事”“名誉理事”“名誉会员”及其他任何类似称谓的名誉性职务。此前已设立的上述禁止类名誉职务,已完成清理撤销工作。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方面透露,此举根据的是《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工作的通知》(中社办发〔2025〕23号)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未经协会理事会正式批准,一律不得新设任何名誉职务。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1月26日公告提到,根据《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全国性行业协会 商会名誉职务设立工作的通知》(中社办发〔2025〕23号) 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名誉职务管理,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第五届理事会“特邀副会长”统一更名为“荣誉(名誉)副会长”。名称更改后,“荣誉(名誉)副会长”作为名誉性职务,执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名誉职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中国眼镜协会也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决策部署,近日,中央社会工作部对规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与管理提出了最新要求,明确要求“不得设立名誉常务理事、名誉理事、名誉会员”,并限期整改。经研究决定,协会从1月16日起取消“名誉常务理事”职务,原名誉常务理事单位及个人相关职务同步取消。

同在1月16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宣布对相关名誉职务名称设立事项进行整改。

相关通知称,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一次理事会决定设立的“特邀副会长”职务名称(共16名),经对照检查,其名称设立不符合上述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此,协会决定立即进行整改,撤销该16家单位对应的“特邀副会长”职务名称。

一些长期空缺人选的名誉职务也被取消。

譬如,根据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方面今年1月发布的名誉职务整改情况公告,该会1月9日在秘书处召开了会长办公会,会议一致认为,名誉职务长期空缺人选,不符合《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工作的通知》(中社办发〔2025〕23号)关于“不得设立长期无实际履职人员的名誉性职务”的规定,经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关于取消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名誉职务的议案》。1月12日,该会宣布,正式取消“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名誉职务”。

原标题:《一批行业协会商会清理“特邀副会长”“名誉理事”等头衔》

栏目主编:蒋竹云 文字编辑:董思韵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