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讯(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庞博)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切实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防范和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构建多元支付方式共同发展下的现金便利流通环境。《规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规定》对收费单位和经营主体的现金收付行为作出以下规定,采取以下任一收费、交易方式的,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支持现金支付:人工方式收款;提供面对面服务;线上预约或交易,线下完成服务或货物交付,且具备当面收款条件。

《规定》要求,采取以下任一收费、交易方式的,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在醒目位置标识支付方式,现金收取转换方式及服务联系电话:采取无人值守、机具设备等自助服务模式的,应以适当方式满足社会公众在特殊情况下(如无法使用移动支付、网络故障、设备故障等)的现金支付需求;采用“一卡通”结算、进行统一管理的园区、厂区、景区、学校等场所,应提供便利的现金充值和退卡服务;采取转换手段收取现金,不得收取手续费或设置限制条件,造成转换不便。

《规定》明确,全部交易、支付、服务均通过网络完成的,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提前公示支付方式,并在服务过程中及时告知、说明支付方式。支持现金支付的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保持合理的零钱备付,具备必要的收现条件,保证现金支付顺畅。

对于农民朋友,在农贸市场买卖农产品、农资店购买种子化肥、乡镇小卖部购物、农机服务缴费等面对面交易场景,可放心使用现金支付,经营主体不得拒绝;若持有卖粮、卖菜所得的大量硬币、小面额纸币支付时,如经营主体称清点不便,可要求其引导至就近银行网点兑换适宜券别,不得直接拒收;遇到不宜流通的旧钞、残钞,可提前到乡镇银行网点兑换,避免交易时产生争议。

农民朋友如在乡镇交易中遇到拒收现金(如农资店、收购点、小卖部拒绝收现金),可当场留存录音、照片或收款凭证等证据,随后联系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映情况,依法维护自身使用现金的权利;若不清楚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联系方式,可到就近乡镇银行网点咨询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