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6日,路桥信息(837748,920748)公告收到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提示,路桥信息所涉及的虚假陈述违法事实已清晰,如果投资者因此受损,目前已可发起索赔。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信息显示,经查明,路桥信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路桥信息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2023年、2024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5,835,974.32元、25,764,001.49元,分别占公司披露当期营业收入的6.66%、10.71%;虚增利润15,307,059.32元、22,459,275.84元,分别占公司披露当期利润总额的73.57%、103.50%,导致公司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5年9月29日,路桥信息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涉及上述影响的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2025年9月29日,路桥信息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同时发布关于收到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告,厦门证监局发现路桥信息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023年度、2024年度收入利润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导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4年4月23日到2025年9月30日之间买入路桥信息股票,并且在2025年9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