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免疫规划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局、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做好国家免疫规划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药监局和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关于将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有关工作事宜的通知》(国疾控卫免发〔2025〕16号)精神,结合上海市实际,制定《上海市国家免疫规划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全面做好接种实施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

上海市国家免疫规划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等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疾控局等7部门《关于将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有关工作事宜的通知》(国疾控卫免发〔2025〕16号)工作部署,为规范做好上海市国家免疫规划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以下简称“HPV疫苗”)接种服务管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人群及剂次

目标人群为2011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的满13周岁女孩,接种2剂次双价HPV疫苗,间隔6个月。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目标人群排摸。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会同区教育局、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等部门,依托上海市疫苗综合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信息系统、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学校学生信息系统等,开展辖区目标人群数量及既往接种HPV疫苗情况摸底,加强信息沟通,精准掌握目标人群数量。市疾控中心及时向各区推送尚未接种HPV疫苗的人员信息。

(二)做好疫苗采购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做好国家免疫规划HPV疫苗采购储运工作。市疾控中心按照国家免疫规划HPV疫苗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结合各区提出的采购计划,做好疫苗采购、储存等工作。各区疾控中心根据辖区接种对象摸底情况,按照免疫程序要求,科学制定国家免疫规划HPV疫苗采购计划,做好疫苗需求统计工作。市、区疾控中心和各接种门诊细化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做到账、物相符,严防疫苗违规使用;加强库存疫苗监测,及时掌握疫苗供需情况,确保疫苗供应充足。

(三)做好预约登记工作。市疾控局、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做好上海市疫苗综合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信息系统、上海市预防接种登记和预约平台的适应性改造,优化预约登记流程。通过“随申办”“健康云”预约接种平台,向目标人群及其监护人或近亲属提供国家免疫规划HPV疫苗预约登记服务。根据国家免疫规划HPV疫苗采购配送进度安排,联合通管部门主动推送短信,有序组织开展接种。

(四)强化全员培训指导。市疾控局、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对各区接种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市疾控中心做好我市HPV疫苗接种工作技术支撑。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围绕疫苗使用管理及预防接种的操作、记录、报告、监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等重点环节,组织辖区内接种门诊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切实保障接种安全。

(五)规范开展接种服务。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结合实际,及时调整辖区内接种门诊设置、接种人员和接种单元数量,提高接种服务能力,规范实施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有序、安全接种。组织区疾控中心指导接种门诊落实HPV疫苗接种组织、人员保障等要求,保证足够的接种单元和接种时间,由培训考核合格的医护人员开展疫苗接种、医疗救治等工作,保障接种安全。组织接种门诊配备必需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人员、急救设备和药品等,依托医防融合、医防协同机制,统筹协调安排辖区专业医疗人员支持接种门诊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的医疗保障,一旦接种对象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快速处置并做好信息报告等工作。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要向接种对象充分告知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等;实施接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规范操作,做好健康询问、接种禁忌核查、信息登记、接种后留观30分钟等工作。

(六)优化服务便捷性。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组织辖区接种门诊通过预约分时段、错峰接种等多种形式,为目标人群提供优质服务。各接种门诊要配备足够的接种力量,通过预约接种、专场接种等方式做好目标对象HPV疫苗接种工作,避免人员聚集。继续做好非免疫规划HPV疫苗接种服务。市疾控中心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预防接种预约平台,提高接种服务便捷性。

(七)加强接种率监测评估。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市疾控中心及时跟踪HPV疫苗接种进度,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监测方案(试行)》要求,每月组织开展HPV疫苗接种率分析和报告。加强与教育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及时向教育、妇儿工委办公室通报目标人群接种进度。各接种门诊每周1次通过上海市疫苗综合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信息系统梳理漏种目标人群名单,及时通知监护人或反馈目标人群。

(八)做好异常反应监测应对处置工作。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组织做好疫苗接种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和调查处置等工作。市、区疾控中心、接种门诊和医疗机构等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和《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2022年版)》等规定,做好AEFI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数据分析等工作。接种门诊及时稳妥做好异常反应调查处置,社区(街镇)要共同配合做好受种者的沟通解释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家免疫规划HPV疫苗接种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推进落实《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上海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等法规、政策,落实工作职责,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协同推进目标人群接种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保证高质量接种服务和高水平接种覆盖率。按照财政部、国家疾控局《关于下达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5〕125号)等文件精神,规范经费使用管理,切实做好目标人群HPV疫苗接种服务。

(二)部门协同,协调推进落实。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协同做好国家免疫规划HPV疫苗接种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和督促辖区学校配合做好HPV疫苗的接种实施工作。药监部门要依法开展疫苗储存、运输环节质量监管。妇儿工委办公室要结合推进创建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区以及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将HPV疫苗接种覆盖我市适龄儿童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财政部门按规定做好经费保障。

(三)广泛发动,提高接种意愿。市、区疾控局会同卫生健康、教育、妇儿工委办公室等部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HPV感染疾病危害、接种疫苗保护作用等科普知识,做好目标人群及其监护人的宣传发动和沟通解释。依托医防协同、医教协同、家校协同机制,对目标人群及监护人开展宣传动员、健康教育,提高目标人群接种疫苗的积极性、主动性。上海卫生健康12320热线发挥咨询服务平台作用,认真做好市民咨询答复和解释。医务人员在提供预防接种等服务过程中要做好市民相关咨询的解答。各区、各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论引导,积极营造支持和参与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上海市卫健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