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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一则消息:针对上海1200万辆电动自行车的路权问题,该市政协委员在政协现场咨询会上呼吁更新滞后法规,市交通委回应已开展研究。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大都市,如能率先走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新路子,将在全国起到一个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数据显示,我国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及电动三轮四轮车总数已达5.91亿辆(笔者将其统称为慢速车),远超3.66亿辆汽车,构成城镇交通出行的主体。然而,与其庞大数量和出行贡献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非机动车道常被挤压、混行甚至缺失,路权分配明显失衡。这背后,是快递员、家长、工薪阶层等广大群体的日常出行需求。

当前治理多以“限、罚、堵”为主,虽能短期缓解压力,却未能从根本上纾解矛盾。城市交通应转向“疏导”思维,通过精细化设计推动系统治理。例如,云南玉溪设置“二轮车待行区”后,路口通行效率提升20%-35%;广东鹤山实施“汽摩电分离车道”,通过物理隔离实现分道行驶。这些实践体现了从“禁限”向“共融”的治理转向。

国际层面,“路权再分配”已成为共识。许多城市通过改造机动车道、设立隔离自行车道、构建自行车高速网络等方式,系统性保障慢行交通。技术也为动态优化路权提供可能,如信号优先系统、骑行数据分析等,助力实现更安全、高效的道路共享。

一措施难以解决系统性问题。构建适应不同车型的“三级分离”路网系统,成为越来越多城市的共同选择。

对于速度较慢的自行车和国标电动自行车,需要的是与步行道相邻但又独立的安全慢行通道;对于速度较快的电动摩托车和微型电动车,则需要一条独立、连续且宽度足够的慢行主干道;而对于微型四轮车,则应与汽车共享路权或拥有专用车道。这需将慢行系统提升至与机动车系统同等重要的战略高度,并在规划、建设、评估中充分落实。

城市交通的本质是人的移动。保障非机动车路权,关乎社会公平与劳动者尊严。一个温暖的城市,不会只让有车族畅通无阻,而让骑行者险象环生;不会只拓宽机动车道,而压缩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不会只注重主干道的畅通,而忽视街巷微循环的通达。从上海电动自行车管理探索,到全国对慢行交通的重新关注,这场悄然发生的路权变革,不仅关乎空间重构,更是城市发展价值观向“以人为本”的回归。

最终,交通系统的成功,不在于有多少汽车飞驰,而在于最普通的出行者能否安然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