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一事主家中因电线老化突发火灾,约70万元现金被严重烧损。这批现金在救火过程中又遭水浸,部分还被存放塑料箱熔化粘连,凝结成硬块,如同“焦黑砖石”。中国人民银行潮州市分行接到求助电话后,组建联合工作专班,开启一场“抢救”行动。据悉,这批现金中大量百元钞票已严重炭化变形,加之火烧、水浸、塑料熔融等多重损坏,质地脆弱又难以分离,清点难度远超普通“火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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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经过近三天的努力,最终成功为事主兑换人民币68.56万元,其中全额兑换66.55万元,占97.07%,最大程度挽回了经济损失。

工作人员提醒,为保障资金安全,建议市民家中避免存放大量现金,谨防因潮湿、虫蛀、火烧、被盗等意外造成财产损失。如遇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情况,可携带至相关兑换主办网点办理无偿兑换。

新版《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3月3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2026年1月26日公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将自2026年3月3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明确了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标准、责任机构及争议处理流程,旨在规范兑换业务,保障公众权益。

根据《办法》规定,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损缺,或因外观、质地、颜色、图案、防伪特征受损而不宜继续流通的人民币。其中,因火烧、侵蚀、霉烂等原因形成的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指定的金融机构办理兑换,且金融机构应当无偿办理,不得拒绝。

新规兑换标准如下:

不予兑换:重要防伪特征缺失无法辨真伪、无法辨别面额,以及剩余面积不满二分之一;

全额兑换:在符合兑换条件的情况下,剩余面积在四分之三及以上;

半额兑换:剩余面积在二分之一及以上不满四分之三,或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

另需注意,兑付金额不足1分的不予兑换,5分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的,兑付2分。

若持有人对金融机构的兑换结果有异议,可要求金融机构出具认定书并退回残损币。持有人可凭认定书及残损币在10个工作日内向属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情况复杂可延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持有人可持鉴定书到金融机构办理兑换。

来源:南方+记者 纪金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