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约会消费8000元后男方失联,律师称其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但谁点的餐才是关键——若女方所为,恐有"宰客"之嫌,媒体却避而不谈。
近日,据媒体报道某男士女士经婚介介绍初次约会,第一次见面点的餐价高达8000元,用餐后男方以去卫生间为由离开,随后彻底失联女方多次联系无果后无奈付款。
因始终联系不上男方,女方开始怪婚介,结果发现婚介并没有相关责任。这件事很快就上了热搜,各种说法不一,有人说男方太小气,也有人认为是女方故意借着相亲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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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这事已经告一段落,结果今天又一热搜话题出现,媒体引用律师的分析,认为男方有逃避支付的故意,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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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直接违法都搬出来了,男方没付钱就构成不当得利?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们国内的习惯,约会吃饭什么的都是男方付钱吧?因此还出现了很多女性借着相亲去蹭漂亮饭,还有饭托酒托之类的事,那时候怎么不说违法呢?
这种价位的餐厅,这种价格的餐食,女方自己不知道吗?她是什么心态呢?这点大家可能都能猜测。而且到了现在,媒体依然在顾左右而言他,对谁选的餐厅和谁点的餐闭口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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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要确定是谁点的餐就能明确谁的问题更大了,如果是男方则可能是托,但如果是女方呢?女方明显把男方当凯子还恶人先告状了。这事不说清楚,一味强调男方可能涉嫌违法,这是不是有点颠?
也不知道媒体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当然,也有可能是快过年了,又是相亲热潮,所以先警告一下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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