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许安港律师,专注刑事案件办理多年。

从业这些年,经常有当事人家属问我:“许律师,明明证据看着不扎实,公安为啥就是不愿放人?” 其实答案就两个字 —— 担责。今天就结合我经办的一起真实案例,给大家拆解公安、检察院背后的顾虑,让大家明白 “不放人” 不是故意刁难,而是司法实践中的现实困境。

案例回顾:证据存疑的寻衅滋事案,三十天的僵持

前段时间,我接手了一起寻衅滋事案。当事人是一位年轻人,二十多天前在夜市摊和邻桌起了冲突,对方一人额头被啤酒瓶划伤,鉴定为轻微伤。当事人主动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可这一留,就被刑事拘留了近三十天。

我介入时,距离刑事拘留最长期限只剩 48 小时。通过会见当事人和查阅卷宗,我发现案件证据确实不算扎实:受伤者指认当事人动手了,但当事人的同伴都作证他只是拉架,关键监控刚好拍到死角,没拍到核心画面。按法律规定,三十天内没查到确凿犯罪事实,就该依法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可负责办案的民警始终不敢拍板放人。后来通过沟通我才知道,他们的顾虑主要有两点:

1. 公安的顾虑:怕 “放虎归山”,更怕受害人信访

办案民警说,去年所里就出过一起类似的事: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没过多久就因为另一起斗殴案把人打成重伤,媒体追着报道 “放虎归山”,当初经办的民警被问责记过,至今还没缓过来。“现在放人,万一他真有问题,再出事责任算我们的;就算他没问题,受害人那边也不会答应。”

受害人的父亲每天都往派出所跑,要么坐在大厅不走,要么给信访办打电话,说 “凶手没抓到,公安不作为”,甚至放话 “敢放人就去市里、省里告”。加上当事人没有固定工作、非本地户籍,民警担心取保后他会失联,到时候案子没法推进,两头都不讨好。

最终,民警还是决定把案子移送给检察院:“检察院说不批捕,我们就放人,责任就不在我们这了。”

2. 检察院的顾虑:捕诉一体 + 终身追责,不敢轻易批捕

案子送到检察院后,负责的检察官也犯了难。现在实行 “捕诉一体”,签逮捕令的检察官要一直跟进到法院判决,一旦最后判无罪,就要终身追责。“证据太薄弱了,批捕怕最后定不了罪,自己担责;不批捕又怕受害人闹信访,压力太大。”

我及时提交了法律意见,强调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当事人构成犯罪,且当事人系初犯、无社会危险性,请求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同时,我也协助当事人联系受害人,表达了歉意和赔偿意愿,虽然最终没达成和解,但也让检察官看到了当事人的悔罪态度。

纠结两天后,检察院最终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是检察官不怕担责,而是法律规定 “疑罪从无”,没有足够证据不能滥用逮捕权。

当事人被释放后,案子最终如何?

当事人走出派出所时,已经被关了整整三十天,工作丢了,家里也乱成一团。后来,因为证据不足,检察院最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才算彻底洗清嫌疑。

但受害人的父亲依旧在信访,只是法律已经给出了明确结论,信访也没能改变结果。办案民警后来跟我说:“不是不愿意放人,是真的不敢啊,谁也不想因为一次‘心软’,就背上一辈子的责任。” 检察官也感慨:“终身追责是为了让我们更严谨,可有时候,严谨和担当之间的平衡太难把握了。”

许律师解读:公安 “不愿放人” 的核心逻辑

  1. 责任压力大:“捕诉一体”“终身追责” 让司法人员不敢轻易冒险,证据稍有瑕疵就倾向于 “不放人”,避免后续担责;
  1. 信访压力大:受害人及家属的信访诉求,往往让公安、检察院陷入两难,为了平息矛盾,更倾向于将案件推进,而非直接放人;
  1. 风险防控考量:对于无固定工作、非本地户籍、有逃跑风险的嫌疑人,公安更倾向于采取羁押措施,确保案件顺利推进。

许律师给当事人家属的建议:

如果你的家人被刑事拘留后,遇到证据存疑但公安不愿放人的情况,别慌也别怨怼:

  1. 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介入,提交法律意见和取保候审申请,从专业角度说服办案机关;
  1. 积极与受害人沟通,争取谅解和和解,降低信访压力,为放人创造条件;
  1. 配合办案机关调查,展现当事人的悔罪态度和无社会危险性,打消办案机关的顾虑。

其实,公安、检察院 “不愿放人” 的背后,是司法责任的加重和社会治理的复杂。作为律师,我们能做的就是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平衡 “依法办案” 和 “责任担当”,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如果你的家人正面临刑事拘留,不知道该如何争取释放或取保候审,都可以随时找我 —— 我会免费为你解答疑问,帮你制定应对方案,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