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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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局长因80万年薪未兑现仲裁#解聘程序可能存在瑕疵】#云南滇中新区三名前局长公开讨薪#因主张四年未足额发放承诺薪资,2026年1月4日,云南滇中新区三名前招商局局长联合向当地发起劳动仲裁,要求滇中新区管委会履行承诺,支付被拖欠的工资。2月2日,该案在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仲裁院开庭,当事人及云南滇中新区管委会、云南滇中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相关代表出席庭审。#官方回应局长因80万年薪未兑现仲裁#1月23日,津云记者曾拨打滇中新区管委会电话,工作人员称不了解具体情况,建议询问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随即,记者又拨打了滇中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电话,工作人员经多方核实后回应:确认上述人员系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相关人员,“滇中新区人力资源中心系独立法人机构,是具备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2025年11月18日,滇中新区已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章制度与上述三人解除了劳动关系,不存在欠薪行为。”津云记者采访了法律界人士,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表示:“三位当事人的申诉具有充分合理性。”胡磊进一步解释:绩效工资的发放与扣减,必须以合法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前提。用人单位虽在招聘公告中约定年薪制并注明绩效部分视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兑现,但这并不赋予其任意扣减绩效工资的权利。“用人单位若无法提供绩效考核相关证据,却以考核不合格为由扣减或拒发绩效工资,通常会被认定为违法克扣工资。”除此之外,胡磊还提出,滇中新区对三名前“局长”的解聘程序可能存在瑕疵,“口头免职后长达一年半才补发书面通知,且通知所列解除事由未提供任何证据支持,明显违反重大人事任免应当遵循的组织程序。当事人多次书面报告、沟通无果后选择劳动仲裁,属于正当维权行为。”(津云新闻记者彭俊勇、实习记者韩煦 图片由受访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