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新闻网讯(张议郊南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韩顺顺)2月2日,记者从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依法查处一起消防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嘉陵区某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灭火器且未按规定记录产品流向,被责令整改并处罚没款22700元,不合格产品流向线索已移交销售地市监部门处理。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案源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一次监督抽查。抽查发现,广汉市某经营部销售的MF/ABCE1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经广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其“20℃喷射性能”和“充装要求”两项关键指标均不符合国家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该批次灭火器是由位于嘉陵区创业路的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
针对检验结果,该公司提出复检申请。随后,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该批次灭火器进行复检,复检结论仍为不合格。该公司表示对检验程序及结果均无异议,承认其生产的该批次灭火器存在质量问题。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批次不合格灭火器生产日期为2025年7月,货值金额共计9750元。执法人员同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对不合格灭火器建立产品流向台账,导致这部分灭火器的具体去向无法追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近日,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四川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针对该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灭火器、未建立产品流向台账两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处罚没款22700元。针对已流向成都的不合格灭火器相关线索,该局已移交成都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追查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的查处,采用“行政处罚+流向追溯”的双重惩戒模式,充分展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对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链条监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的决心和对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产品质量的“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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