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3年6月15日,长宁县文广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长宁县某歌舞娱乐场所通过前台收银系统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2023年6月1日、3日、10日、14日均出现凌晨2点以后关房现象,该场所存在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违法行为,遂展开调查。
经调查,因夏季夜间客流量增大,为迎合部分消费者对延长消费时间的需求,擅自决定延长营业时间,导致多次超时营业行为发生。
处理结果
长宁县文广旅游局经调查认为,长宁县某歌舞娱乐场所在禁止时间违法经营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二)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作出:责令该场所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评析
近年来,歌舞娱乐场所超时营业事件时有发生,不仅对顾客健康产生危害,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可能存在安全方面的隐患。
本案的办理不仅是对该歌舞娱乐场所的处罚,同时也是向所有歌舞娱乐场所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保障公共秩序,共促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温馨提示娱乐场所经营者: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必须守法经营、规范经营,特别是在禁止营业时间内不得擅自营业,以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只有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与体验,有助于维护文化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娱乐场所的整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公众对娱乐场所管理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意识,这样才能长久经营。
(宜宾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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