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宗造字,鱼羊为鲜。
这二字相合,并非出于某种神秘的占卜,亦非刻意为之的符号游戏,
这是一种朴素到近乎本能的味觉记忆,
鱼之清腴,羊之甘醇,合则生鲜。
鲜这个概念,无需刻意引申,
更不必套上一套“规则化”的深度解读。
试问天下人,谁不知道鲜是什么感觉呢?
舌尖一触,便心领神会;
唇齿一动,自是了然于胸。
鲜的存在意义,不是某种深奥难懂的哲学命题,
而是人人皆有的感官共识。
正因如此,若有人跳出来质问,
凭什么是鱼在前羊在后?
就不能是羊鱼为鲜,或是别的什么东西组合在一起就是鲜呢?
发出此等诘问,听来不过令人莞尔一笑。
看似提出不同见解,实其目的,不难周知,
它既不颠覆认知,也不挑战常识,顶多沦为饭桌上的笑谈,
甚至拍成短视频,也难掀起半点波澜。
因为“鲜”从来不是靠某种顺序价值定义的“范本”,
鲜是一种体验,
一种无需争辩的共感。
之前吃饭,遇到一家店,
招牌上的亮点,便是羊鱼组合,
出于好奇,进去尝尝味道,
结果菜一上来,是蒸好的鱼里,
塞着煮好的羊肉。
服务员端上来的时候,兴致勃勃的为我们介绍这道菜的来源,
说了一大堆,无外乎是创新菜的噱头,
跟我一起吃饭的朋友问,你们这道羊鱼组合,
为何不是羊肉里包着鱼肉呢?
服务员听后有些语塞,而我则是出于好意打圆场,
这可能是羊肉比鱼肉贵点吧,
毕竟再怎么创新,商家也是要赚钱的。
服务员听罢,有些苦涩的笑了笑,未作解释,
想来也能理解,毕竟这老板怎么想的,
员工只是来打工的,可不是来“挑刺”的。
离开餐馆,朋友回头看了一眼招牌,
羊与鱼这个招牌的失谐感,
莫名涌上心头。
我不反感创新,但我反感打着创新旗号,
实则玩弄价值观的可笑营销。
怎么去理解鲜这个概念,没有鱼没有羊,
菜做到位了,一样有鲜的体验。
但如果说是只吸引视觉需要,不考虑味觉体验,
吃下去的东西,还要以“看的标准”去衡量好赖,
本末倒置的做法,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不过说起这大雅之堂,我倒是觉得,
若是刻意以“秀”为名,去登堂展示,
那大雅之堂这个说法,
也就无法代表着什么知道人们认可的东西了,
这就好比一个奖项,是观众认可的需要,
而这个奖项的获得者,却没有被观众认可,
那么此等奖项的意义,就不是优胜劣汰的结果,
而更像是“避雷”的产物:
以前人们看的是认可,
现在围观的只是笑话。
鲜作为滋味所赋予人的体验,是很诚实的,
诚实到只需面对这种感觉,便会轻点额头,不必多语。
共识,便是如此得来。
颠覆共识倒也并非决不可为的举动,
但颠覆之前,先得有理有据,
有基础,有认同,有真实的基础,
有“非营销化”的认同:
吃得鲜味,让人心声暖意,
但要是有人叽叽喳喳的以此乱叫,
搅得是非浑浊,喷的满处污味,
那么他们争闹的,怕不是对鲜的质疑,
而是可能吃错了东西,
或是打错了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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