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宗造字,鱼羊为鲜。

这二字相合,并非出于某种神秘的占卜,亦非刻意为之的符号游戏,

这是一种朴素到近乎本能的味觉记忆,

鱼之清腴,羊之甘醇,合则生鲜。

鲜这个概念,无需刻意引申,

更不必套上一套“规则化”的深度解读。

试问天下人,谁不知道鲜是什么感觉呢?

舌尖一触,便心领神会;

唇齿一动,自是了然于胸。

鲜的存在意义,不是某种深奥难懂的哲学命题,

而是人人皆有的感官共识。

正因如此,若有人跳出来质问,

凭什么是鱼在前羊在后?

就不能是羊鱼为鲜,或是别的什么东西组合在一起就是鲜呢?

发出此等诘问,听来不过令人莞尔一笑。

看似提出不同见解,实其目的,不难周知,

它既不颠覆认知,也不挑战常识,顶多沦为饭桌上的笑谈,

甚至拍成短视频,也难掀起半点波澜。

因为“鲜”从来不是靠某种顺序价值定义的“范本”,

鲜是一种体验,

一种无需争辩的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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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吃饭,遇到一家店,

招牌上的亮点,便是羊鱼组合,

出于好奇,进去尝尝味道,

结果菜一上来,是蒸好的鱼里,

塞着煮好的羊肉。

服务员端上来的时候,兴致勃勃的为我们介绍这道菜的来源,

说了一大堆,无外乎是创新菜的噱头,

跟我一起吃饭的朋友问,你们这道羊鱼组合,

为何不是羊肉里包着鱼肉呢?

服务员听后有些语塞,而我则是出于好意打圆场,

这可能是羊肉比鱼肉贵点吧,

毕竟再怎么创新,商家也是要赚钱的。

服务员听罢,有些苦涩的笑了笑,未作解释,

想来也能理解,毕竟这老板怎么想的,

员工只是来打工的,可不是来“挑刺”的。

离开餐馆,朋友回头看了一眼招牌,

羊与鱼这个招牌的失谐感,

莫名涌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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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反感创新,但我反感打着创新旗号,

实则玩弄价值观的可笑营销。

怎么去理解鲜这个概念,没有鱼没有羊,

菜做到位了,一样有鲜的体验。

但如果说是只吸引视觉需要,不考虑味觉体验,

吃下去的东西,还要以“看的标准”去衡量好赖,

本末倒置的做法,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不过说起这大雅之堂,我倒是觉得,

若是刻意以“秀”为名,去登堂展示,

那大雅之堂这个说法,

也就无法代表着什么知道人们认可的东西了,

这就好比一个奖项,是观众认可的需要,

而这个奖项的获得者,却没有被观众认可,

那么此等奖项的意义,就不是优胜劣汰的结果,

而更像是“避雷”的产物:

以前人们看的是认可,

现在围观的只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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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作为滋味所赋予人的体验,是很诚实的,

诚实到只需面对这种感觉,便会轻点额头,不必多语。

共识,便是如此得来。

颠覆共识倒也并非决不可为的举动,

但颠覆之前,先得有理有据,

有基础,有认同,有真实的基础,

有“非营销化”的认同:

吃得鲜味,让人心声暖意,

但要是有人叽叽喳喳的以此乱叫,

搅得是非浑浊,喷的满处污味,

那么他们争闹的,怕不是对鲜的质疑,

而是可能吃错了东西,

或是打错了算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