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 广大市民朋友们 :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节庆习俗,声声爆竹中寄托着我们对辞旧迎新的美好祈愿。然而,近些年来因不当燃放引发的安全事故日益突出。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的节日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就烟花爆竹安全文明燃放有关事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燃放规定,依法文明燃放
一颗未被完全熄灭的火星,一次不当的燃放行为,都可能引发难以估量的火灾事故,近年来,因违规燃放引发的火情险象,为我们敲响了沉重的警钟。请市民朋友务必在空旷场地且上方无电缆电线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易燃易爆物品、地面井体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严禁在室内、阳台、楼道等场所燃放,严禁在林区等野外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有监护人全程陪同看护。燃放时顾及邻里感受,避免在深夜、凌晨等休息时段燃放,防止噪音扰民。
二、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
购买烟花爆竹时,请务必到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销售网点购买,注意查验产品包装是否完整、标识(含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燃放说明、警示语等)是否清晰,切勿购买无厂名、无厂址、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和违禁、超标产品。燃放前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按照正确方法操作。燃放结束后,切勿立即上前查看,确认完全熄灭后,将冷却后的现场残留物及时清理,消除火灾隐患。
三、规范储存运输,严防安全隐患
广大市民如需临时储存烟花爆竹,应选择干燥通风、远离火源热源、与易燃易爆物品隔离的阴凉场所,妥善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位置,严禁大量囤积或在住宅楼道、阳台、地下室、机动车内等区域存放。运输烟花爆竹时,不得与成品油、酒精、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混装混运,途中避免剧烈颠簸、暴晒高温环境,全程专人看管,严防烟花爆竹掉落、撞击引发意外。
四、积极履行监督义务,共建平安家园
广大市民既是城市的建设者,也是城市的守护者。要争当文明过节的践行者、宣传员,主动向家人、亲友和邻里宣传文明燃放的重要意义,引导身边人养成文明燃放习惯。希望大家自觉遵守本公告要求,同时积极劝阻、举报违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市民可随时通过0470-5291102(举报电话)进行监督举报。
市民朋友们,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让我们携手并肩,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用安全、文明的方式迎接新春佳节,共同守护我们美丽、平安、和谐的家园!
根河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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