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济南大妈拿着银行打印的两笔5万元定期存款记录去取款,银行却称其中一笔是“电脑打印错了”,就连要求查看监控,也被以“监控只保存3个月”为由拒绝。
山东济南的宋大妈遇到了一件让她无法接受的事情。她清楚地记得自己在银行办理了两笔5万元的定期存款,并且当时银行对账簿上也明确打印出了这两笔记录。
然而,当存款到期她去取款时,银行却坚称她只存了一笔5万元。这起关于 “10万变5万” 的存款离奇纠纷,最终上演了对簿公堂的一幕。
一、离奇纠纷:白纸黑字的凭证,为何突然失效?
事件的起因始于2023年2月13日。那天,宋大妈将一笔到期的5万元存款本息取出,加上自己携带的现金,凑足了10万元。在银行柜台,她明确要求办理两笔5万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
业务办完后,谨慎的宋大妈没有立刻离开,而是按照她多年的习惯,现场打印了对账簿进行核对。看到对账簿上清清楚楚地打印着两条5万元的存款记录,她这才放心地回家了。
故事到这里本应圆满结束。然而,将近一年后,也就是2024年1月30日,当宋大妈再次来到银行时,情况却发生了反转。
银行柜员在为她更换新账簿时,宋大妈惊讶地发现,新账簿上只显示了一笔5万元的存款。她立刻拿出自己一直妥善保管的旧对账簿与银行理论。
但银行的解释让她难以接受——柜员坚称,2023年2月13日那天,宋大妈只办理了一笔5万元存款,旧对账簿上之所以出现两条完全相同的记录,是由于 “银行电脑系统故障,导致信息重复打印”。
宋大妈感到既困惑又愤怒,她要求银行调取当时的监控录像来证明自己的说法。银行方面却回复:根据规定,监控录像最长只保存3个月,而事情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录像早已被覆盖,无法提供。
沟通无果后,宋大妈取出她能操作的那一笔5万元本息,将银行告上了法庭,决心为“消失”的另一笔5万元讨个说法。
二、法庭上的较量:储户的凭证与银行的“系统故障”说
法庭审理时,宋大妈和银行围绕一个核心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银行出具的对账簿,究竟有多大的法律效力?
储户宋大妈的证据非常简单而直接:她向法庭提交了两本对账簿。其中一本是由银行在2023年2月13日当场打印并交付给她的原件,上面白纸黑字印着两笔5万元的定期存款记录。
银行方面的辩解则集中在技术和流程层面:
1. 故障说:坚称是电脑系统“重复打印”造成的错误,客户实际存款只有一笔。
2. 规则说:辩称根据其内部系统规则,同一个子账户下不可能同时存在两笔金额、期限完全相同的存款。
3. 瑕疵说:指出对账簿上两条记录的“子账户号”是相同的,并且第二笔记录后的账户余额显示为5万元,而不是预期的10万元,这说明它只是第一条记录的“副本”。
4. 单方证据:银行还向法庭提供了一份软件开发部门出具的电子邮件截图,试图说明系统存在此种出错的可能性。
法院的审理思路清晰而坚定。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的基本原则,宋大妈出示了载有两笔存款的银行对账簿,已经完成了她的初步举证责任。
这份对账簿并非普通纸条,而是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向客户出具的、用于确认存款关系的正式业务凭证。普通储户完全有理由对这份盖有银行印记的凭证产生合理信赖。
法院明确指出,银行作为凭证的出具方和保管方,必须对自己所打印、交付的业务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能以一句“系统故障”或无法证实的“内部规定”,就轻易否定自己向客户出具的正式文件的法律效力。银行提供的电子邮件截图,因其来源和真实性无法核实,被认为是证明力很弱的“孤证”。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银行败诉,要求其返还宋大妈5万元及相应利息。银行不服提起上诉,甚至提出要对旧对账簿上两条记录的打印时间、油墨成分进行司法鉴定,但由于技术限制,鉴定无法进行。二审法院驳回了银行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三、案件启示:一张存款凭证背后的法律意义
这起案件虽然以储户胜诉告终,但其过程充满了波折,也给所有储户和金融机构带来了深刻的启示,普及了几个关键的法律常识:
第一,银行凭证具有法律严肃性。 法院的判决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对账簿、存单等由银行出具的凭证,是证明存款合同关系存在的核心法律文件。银行不能像修改一份普通文档一样,事后以“系统错误”为由否认其效力。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损害的不仅仅是客户的利益,更是银行自身的公信力基石。
第二,清晰的举证责任划分。 在法律纠纷中,举证责任至关重要。本案中,宋大妈出示了银行盖章的凭证,已完成举证。而银行提出的“系统故障”、“内部规则”等反驳主张,属于新的待证事实,举证责任就转移到了银行一方。当银行无法提供原始监控录像(关键证据灭失),也无法用确凿证据证明系统确实出错时,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生动体现。
第三,储户的“证据意识”是护身符。 宋大妈最终能赢,得益于她两个非常重要的习惯:一是办理业务后当场核对并妥善保管凭证;二是在权益受损时,果断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她的经历提醒所有储户:对于大额交易,务必保留好所有原始单据;当发生纠纷时,自己手中的合法凭证是最有力的武器。
第四,司法对弱势消费者的保护倾向。 在普通储户与专业金融机构的博弈中,储户常处于信息和专业上的弱势地位。本案判决体现了司法实践的一种价值取向:当双方证据出现矛盾、事实难以还原时,法院倾向于保护基于对专业机构合理信赖而行事的一方(即储户)。这有助于平衡双方地位,促使金融机构更加严谨、负责。
官司虽然赢了,但过程足以让每一位旁观者深思。如果宋大妈当初没有打印那张对账簿,或者随手把它丢掉了,结果会怎样?银行一句“系统故障”,就可能让储户的5万元血汗钱陷入“说不清、道不明”的境地。
法院的判决,不仅为宋大妈个人找回了公道,更是守护了整个金融系统的诚信底线。它郑重宣告:金融机构对自己出具的“白纸黑字”,必须认账到底。这个案例也给所有银行敲响了警钟:与其在纠纷后辩解“系统有问题”,不如在日常就确保系统稳定可靠、流程严谨规范、证据保存完善。对于广大储户而言,此案也是一次提醒:在信任银行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有时,一张小小的凭证,就是最坚实的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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