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半农第一次见到朱惠,不是在课堂,也不是在书房,而是在一座寺庙里。
香火缭绕,人来人往,他还只是个十一岁的小男孩,跟着母亲去涌塔庵烧香,那时候的他叫刘寿彭,留着小辫子,念着四书五经,最多的烦恼是背不完先生布置的书。
母亲和一位老相识聊上了天,对方便是朱氏,几个回合寒暄下来,自然聊到儿女婚事。
“我家大女儿朱惠,十四岁,人长得端正,性子也好,很配你家阿彭”,朱氏试探着提起这门亲事。
按理说,儿女婚事都是父母说了算,可这一次,刘家父亲刘宝珊一口回绝:门第不合,女方大三岁,生肖还是“鼠兔相冲”,不吉利。
在当时,这是再正常不过的理由,男人要“门当户对”,女人最好小几岁,生肖最好别“克夫”。
朱家不甘心,这才又上门一次:“我还有一个小女儿,年纪小,清秀伶俐,要不就把小女儿许了?”
命运偏偏爱反复。刘宝珊点头应了这门亲,没多久,朱家小女儿突发急病,没了,几经波折,反倒是最开始被拒的朱惠,最终嫁进了刘家。
订亲之后,小少年按捺不住好奇,偷偷跑去朱家“探望未婚妻”那是一眼定情的年纪,他回到家里,第一件事不是害羞,而是央求母亲替他说话:“让她把脚放了吧。”
这话,放今天当然不算什么,可在裹小脚还被当作“美德”的年代,一个未成年的读书郎主动为未婚妻争取放脚,这已经是往礼教脸上扇了一巴掌,朱家母女最初是愣着的,很快却明白过来——这是尊重,不是羞辱。
从这一刻起,这门原本标准的“包办婚姻”,悄悄变了味:从两家长辈的算计,变成了两个年轻人的心意。
1910年,婚礼办得匆匆。刘半农还没从学堂毕业,婚事却为了给病重的母亲“冲喜”提前操办,母亲没撑几天便离世,他和朱惠这对新人,连新房的喜气还没捂热,就被推到现实面前。
武昌城打响了第一枪,中学停办,世道翻转,他失了学,得去谋生。
刘半农拉着弟弟南下,跑到上海投身报馆,开始给鸳鸯蝴蝶派写小说,那些他口中“腻腻歪歪”的情情爱爱,他并不感兴趣,却不得不学着写,因为每一个字,都要变成饭钱。
那时候,他一天能写六千字,稿费却薄得可怜,常常是撑住当天的肚子,明天还得愁,上海风雨飘摇的街头,他是被稿纸和饥饿一起夹着往前推的。
老家那边,朱惠一个人撑起整座房子,伺候公公、照顾小叔子,做针线、干杂活,白天忙到黑,夜里常常累到睡着前还捏着线头。
两次怀孕,两次流产,都因为劳累。
刘宝珊的信,越来越刺耳:“妻无子嗣,不孝有三。”言外之意很明确:要不给儿子纳个妾?
在那样的家族氛围里,“纳妾”就像是解决问题的一张“通行证”,可刘半农没有拿,甚至连看都没看一眼。
他把父亲的信摊在桌上,沉默很久,最后做了个在当时有点“造反”的决定:不回信、不纳妾,而是想办法把朱惠接去上海,夫妻俩终究并肩站在了一起。
这段婚姻,是在现实的夹缝里熬出来的,卑微的稿费、狭窄的屋子、连轴转的针线活,还有两次没能留住的孩子,都没有把他们之间的那点心意磨掉,反而磨得更牢。
1916年,终于有了一个改变一切的声音——婴儿的啼哭。
那年春天,在北平一间简陋的产房里,朱惠历经九死一生,生下了他们结婚六年后的第一个孩子。
是个女儿。
她躺在床上虚弱得说不出话,刘半农满手都是汗,抱着那团小小的、还带着血色的生命,眼眶发热。
他知道来得有多不容易:前面两次都没保住,这一次稍有闪失,可能连妻子也保不住。
按理说,这应该是单纯的喜悦时刻,可他抱着女儿在屋子里来回走,脸上的笑缓了下来。
他知道,门外那个世界,不会把“女儿”当喜讯看待,公公那一套香火、子嗣、男丁的想法,像一团阴影压在房顶。
于是,他走到床边,压低声音,对妻子说了那句后来被人记住的话:“对外,就说是男孩。”
这话听上去像玩笑,事实上是一道护身符。
朱惠愣了一下,她明白他的意思:对外说是男孩,公公不会逼他纳妾,亲戚也不会像审判一样盯着她的肚子,孩子不会一出生就被贴上“没用”的标签。
她点头,露出一个虚弱却真实的笑。
就这样,这个刚落地的小女孩,被“宣布”为一个男孩。
刘半农给她取名“刘育厚”,一个既适合男孩又不亏待女孩的名字——“育万物而厚德载物”,小名叫“小蕙”,特意用了妻子名字里的那个“惠”。
从那天开始,家里就有了一个“男孩”。
刘半农亲手给女儿剪短头发,打扮得和邻家小少爷一样,亲友来家里,看到怀里的孩子,总要问一句:“儿子?”
他笑得很自然:“嗯,我家儿子,育厚。”
“好,好,有儿子就好。”
赞美从来不是对孩子本身,而是对“香火有继”的满意,刘半农心里清楚,他是在用一个谎,抵挡一整套对女性的蔑视。
可谎终究不好圆。
女儿长得太像母亲,眉眼一笑,柔柔的,骨子里透出的那份柔软,很难和人们想象中的“小少爷”对上号。
有亲戚盯得久了,忍不住开口:“这孩子怎么看着像个丫头?”
朱惠当场紧张得手心冒汗,还没来得及应对,刘半农就把女儿往背后一拢,笑嘻嘻地接了一句:“现在男孩子精致点,不稀奇,你这是看老了眼。”
一句玩笑带过去了,亲戚笑两声也就罢了。
可每次这种场景结束后,他心里都清楚:那套“重男轻女”的观念,就像墙缝里的冷风,随时往屋子里钻。
对女儿,他用的是另一套标准。
小蕙动不动就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他抱起来哄,嘴里却故意逗她:“小男子汉怎么这么爱哭?”
“男孩”的帽子,他戴得很认真,但在抱着她的时候,他看的明明白白——那就是他的女儿。
他写稿时,女儿喜欢趴在他膝盖上,用小手在稿纸上乱画,他就让她画,自己挪到旁边空白处接着写。
纸很贵,时间更贵,可他不舍得推开孩子。
在这间不大的屋子里,一个自称“儿子”的女儿、一位在外被喊“刘先生”的丈夫、一位在旧礼教和现实夹缝里喘气的妻子,三个人拼命维持着一种脆弱却温暖的平衡。
时间一晃过去几年,小蕙渐渐长大,北平城外的世界也在变。
五四、新文化运动、白话文,刘半农成了《新青年》的骨干,北京大学的教授,沙龙里的人把他当“新文化先锋”,文章一篇篇被传阅。
可回到家,他还是那个会给孩子剪头发、为妻子端茶的男人。
在课堂上,他讨论的是“文言与白话”“国语与方言”;回到书桌前,他却盯上了一个现实得不能再现实的问题:在中文里,女人连个像样的代词都没有。
那时候,“他”是个万能代词,可以指男人,可以泛指人,但你要专门说一个女人,只能绕来绕去说“那个人”“那个女人”,或者干脆不说。
在一门语言里,女性是模糊的,是隐形的。
一次,他翻译小仲马的《茶花女》,整部小说里,“她”的情绪、命运、尊严,是中心。但到了中文,他怎么写都是“他”,写着写着,他自己都觉得别扭——连字面上都看不到“她”,谈什么“理解她”?
这种不顺畅,不仅仅是翻译上的卡壳,而是一种被卡住的愤怒:一个性别,一群人,在语言里连座位都没有。
1917年前后,他拿起笔,把“他”的“亻”偏旁换成“女”。
“她”。
这是一个看起来很“顺手”的小动作,但在当时,是把女性从“词缝”里抠出来,单独放在台面上。
他没有高调宣布“我发明了一个字”,也没有给自己立什么“妇女解放”的大旗,而是悄悄地,在自己的小说、诗歌、文章里开始用她。
他自己心里明白,这个字最早,是从哪里长出来的——从自家屋子里那两个女人,一个被迫一生背着“生不出儿子”的压力,一个出生就被迫戴上“男孩”的面具。
他写那首《教我如何不想她》的时候,外人只当这是一首写“恋人”的爱情诗:“天上飘着些微云,地上吹着些微风,啊!微风吹动了我的头发,教我如何不想她?”
“她”字在这首诗里出现六次,他就是这样在街头巷尾、茶楼唱片机里,一遍遍把这个字唱进人们耳朵里。
“她”不再只是故事里的“那个人”,而是一个可以被温柔指认的存在。
胡适给他回信,提建议说干脆用“那个女人”;周作人觉得直接用“伊”也行,两个都是好友,可在这件事上,他没有听谁的。
他要的不是一个凑合用的词,而是一张写在纸上的承认:她,就是她。
后来,“她”字被越来越多人接受,报刊上敢用,教材里敢印,读者读起来不再觉得别扭,慢慢地,连造字的人是谁,很多人也记不清了,但这个字留下来了。
等他们一家动身去欧洲留学的时候,局面已经大不一样。
那一天,在北平的小屋里,刘半农给女儿打开箱子,拿出的是一身真正的女儿装。
不是短打男装,不是掩饰性的中性服,是裙子,是“女儿”该有的样子。
小蕙换好衣服,从屋里走出来,裙摆轻轻晃了一下。她站在门口转身的时候,是第一次以“她”的样子,站在父亲面前。
刘半农站在门边,怔了好一会儿,笑了出来。
那么多年,他用一个谎言挡住外头的恶意,用一个新造的字给外面的世界提了个醒。
他知道,这个世界不会一夜之间变好,但至少,他已经用自己能做到的方式,替妻子和女儿,替无数个“她”,往前推了一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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