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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便捷性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首选。然而,部分车主为追求“速度感”,不惜通过破解限速、更换大容量电池等手段进行非法改装。这一行为不仅严重干扰道路交通秩序,更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非法改装,隐患重重

  • 非法改装车涉及电路改变,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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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 改装的大灯亮度过强,容易使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造成瞬间视觉“盲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改装后,

部分车辆速度加快,

那么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过快,

又存在怎样的安全隐患?

超速行驶,危险重重

速度越快,视野越窄。随着车速提高,驾驶人注视点前移,视野变窄,对环境的视觉感知能力下降,所接收到的外界信息减少,导致判断延迟、操作失误,如果此时驾驶人还违规进入机动车道或人行横道,往往出现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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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速度与视野、注视点关系(图源: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请给刹车留点“余地”。速度越快,制动距离会明显增加。所谓的“刹车不及”,本质上是车辆速度超过了车辆制动的极限。慢慢开,是在给自己留一份“容错率”,因为,从发现危险到刹车完全停止,需要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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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制动距离示意图(图源: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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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速过快,电动车撞上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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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速过快,电动车失去控制后连人带车摔倒。

我们来看一起典型案例,

感受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代价有多大。

以案说法

【基本案情】

某日,邢某1(男,16周岁)搭乘父亲邢某2(男,殁年56周岁)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出行,恰逢外卖员即被告人刘某(男,5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规则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两车发生碰撞,导致邢某1、邢某2受伤。次日,邢某2经抢救无效死亡;邢某1经诊断为头部外伤、右下肢外伤,经鉴定身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事发时,三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违反右侧通行规定及超速行驶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原因,负主要责任;邢某2超速行驶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原因,负次要责任。

后检察机关以刘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对刘某依法定罪处罚。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后果,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刘某主动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后经电话传唤到案,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多起案件事故教训深刻,

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改装,

更不能因驾驶的是电动自行车,

就超速行驶!

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广东交警、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编辑:晖

一审:平

二审:艳

三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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