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市级督察制度,树立权威性。聚焦履行自然资源管理主体责任,出台《成都市自然资源督察实施办法》《成都市自然资源督察员管理办法》及督察片区划分、督察员库组建等配套文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链条督察制度体系,作为全国首个从市级层面系统规范督察工作的城市,为超大城市自然资源管理提供“成都方案”。

建强市级督察队伍,提升专业度。选拔30名优秀专业人员组成市级督察员库,向全市东南西北4个督察片区、23个区(市)县派驻首批市级督察员12人,实现督察力量全覆盖。举办自然资源领域督察工作培训会,印发成都市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具书,累计培训120余人,有效强化督察队伍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

扎实推进日常督察,运行实体化。通过列席相关会议、现场督导、实地踏勘等方式开展日常督察,新建“云图系统”,实现“任务下发、数据核查、跟踪督办、成效反馈”全流程线上管理,全市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已实体化运行。运行首月,市级督察员已累计参加14个区(市)县见面沟通会15场、16个区(市)县规委会(规土会)24次,参与审议议题118项,实地督察问题项目29个,提出督察建议19条,发送督察提示函2次,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切实彰显督察执法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