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员工转走220万存款银行不愿赔偿#事件持续发酵,引发全网热议。内蒙古呼伦贝尔某银行员工孟某芝,利用职务便利,在营业场所、工作时间内,先后骗取11名储户信任,将合计220余万元存款私自转走并挥霍一空。涉事员工虽已因诈骗罪获刑12年,却无任何财产可供退赔,储户们的毕生积蓄瞬间化为泡影,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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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储户的索赔诉求,涉事银行态度强硬,以员工行为属个人犯罪、已离岗等理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也以“个人行为非职务行为”为由,驳回了储户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让众多储户难以接受:他们身着工装、在正规柜台办理业务、持有银行相关凭证,基于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完成存款,最终资金被盗,银行却以“个人行为”撇清责任,让普通民众的存款安全底线遭遇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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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与行业准则来看,银行对储户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保障义务。即便员工存在个人犯罪行为,银行在人员管理、业务审核、风险防控等环节的漏洞显而易见,未能有效防范内部人员违规操作,本身就存在重大过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判例,银行不能简单以员工个人行为免责,应在管理失职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而非将全部风险转嫁给毫无防备的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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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件不仅是11个家庭的财产悲剧,更敲响了金融安全与行业责任的警钟。银行作为资金托管方,理应筑牢风控防线,守护储户信任,而非在风险发生后推诿塞责。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阶段,期待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裁判,厘清责任边界,切实维护储户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金融机构强化内部管理,补上监管漏洞,让每一笔存款都能得到真正的安全保障,不让“存款被盗、银行无责”的荒诞剧情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