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菜中毒”夫妻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抓,将面临怎样的刑罚?商家和平台的损失该怎么办?对此,北京律师葛树春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提供了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葛树春说,尽管官方通报,该夫妻二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但是我认为,该夫妻的核心行为本质是“蓄意制造虚假中毒事件”,其刑事追责应聚焦投放危险物质罪与诈骗罪(未遂) ,两罪叠加的社会危害性与量刑力度更符合他们的行为本质。
从投放危险物质罪来看,二人故意使用溴鼠灵(剧毒杀鼠剂)制造中毒假象,该物质属国家管制剧毒物品,若处置不当(如残留餐具、丢弃菜叶被他人接触),可能危害不特定公众健康,就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要件。
即便未造成他人伤亡,仅投放剧毒物质的行为本身,就可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从诈骗罪(未遂)来看,二人虚构食用娃娃菜中毒事实,意图骗取商家与平台巨额赔偿,完全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非法占有的核心特征。
虽因警方介入未得逞,但属“犯罪未遂”,结合其索要“数十万元赔偿”的“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依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仍可能面临3-10年有期徒刑,且“自伤骗赔”的主观恶性将作为量刑加重情节考量。
商家与平台的角度追偿路径,兼顾经济与名誉救济!
商家与平台的损失需分主体、分类型主张,既包括直接经济损失,也涵盖名誉权损害的修复诉求。
对于涉事商家,损失核心是名誉权受损+经营中断损失。依据《民法典》(名誉权)与(过错责任),商家可起诉要求夫妻二人在电商平台、权威媒体发布澄清声明,消除负面影响
同时提交店铺营收流水、流量下滑数据、调查取证费用凭证等,主张实际经营损失赔偿。若因事件导致店铺注销或长期无法正常运营,还可依法主张合理的预期盈利损失。
对于网购平台,损失集中在公信力损耗+额外运营成本。平台可依据用户服务协议中禁止恶意滥用平台机制的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公关宣传费、客服加班成本等直接支出。
同时行使平台管理权限,将二人列入永久黑名单,限制其使用平台所有服务,并向行业共享恶意用户信息,构建联合惩戒机制。
另外,还要从个案漏洞看制度优化,筑牢风险防线
该事件暴露了网购纠纷处理、食品安全舆情应对中的关键漏洞,需通过制度完善强化源头治理。
首先,电商平台需升级理赔审核机制。当前“优先赔付、后核真相”的模式易被恶意利用,平台应建立“食品类索赔专项核查规则”,对索赔金额异常、症状不符合常规中毒表现、缺乏完整证据链的情况,触发人工复核,要求消费者提供医院完整诊断记录、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等核心凭证,杜绝虚假索赔。
葛树春强调,还有就是要构建食品安全舆情快速响应体系。事件发生近两个月后官方才通报,导致谣言扩散、商家受损。需由公安、市场监管、网信部门联动,对引发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类舆情,48小时内介入调查并发布阶段性进展,及时澄清事实,既稳定公众情绪,也为商家提供及时的声誉保护。
最重要的是,强化剧毒物品流通管控。溴鼠灵等剧毒杀鼠剂的随意获取,是事件发生的重要前提。
需严格落实剧毒物品销售备案制度,要求商家核查购买人身份信息、说明使用用途,同时加强对网络平台销售剧毒物品的监管,堵住流通漏洞,从源头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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