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买方构成善意取得,您一般无法直接向其要回物品。根据法律规定,当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合理价格从无权处分人(捡到您物品的人)处购得物品,且已完成交付或登记,买方即构成善意取得。此时,物品所有权已转移至买方,您只能向捡到物品的人主张侵权赔偿,要求其赔偿物品价值损失。
若买方不构成善意取得,您有权要求其返还物品。例如,买方明知物品是您丢失的仍低价购买,或未支付合理对价,或未完成交付、登记等法定要件,则不构成善意取得。此时,您可凭借物品所有权证明(如购买凭证、身份信息等),要求买方返还物品;若买方拒绝,您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追回物品并追究相关责任。
#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咨询指南#法律小常识
法律问题可直接点击下方小程序咨询本地律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