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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烟花爆竹已进入经营销售旺季。为持续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2月3日,大理市多部门联合开展2026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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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联合执法检查组由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市应急管理局、州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市供销社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旨在坚决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督促经营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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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检查组深入市内烟花爆竹展销部、零售点等经营场所,对经营单位的经营资质、经营范围进行核查,杜绝无证经营及超范围经营;对产品信息及流向登记管理制度进行核查,核对进货单据,避免非法、违规产品流入市场;对经营场所内烟花爆竹存放的品种、数量、保质期等信息进行核查,确保储存安全、产品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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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明翔

大理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科长

此次烟花爆竹安全联合检查,主要是对大理市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和产品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查验,督促商家做到合法合规经营。在这里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烟花爆竹的时候,到正规的烟花爆竹店购买正规产品,并在燃放时注意安全。

同时,检查组督促经营者做好严禁烟火安全警示标识粘贴,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各类产品做好明码标价,对临期商品做好分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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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本次联合执法检查将持续至2月5日,并通过检查进一步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联合执法机制,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管,营造安全、祥和的春节氛围。

记者:李标钰 李定溢

编辑:向红玉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对污泥去向等未进行记录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八十九条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船舶临时停航。

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遵守操作规程或者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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