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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2月4日电(薛尚文)新华社石油价格系统2月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月3日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为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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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出现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形时,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3日发布消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自2月3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涨205元和195元。

2月4日是本计价周期的第一个工作日,调价窗口将在2月24日24时开启。

编辑:江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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