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马伟等同志请辞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常委的决定
(2026年2月2日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原因,马伟、牟力、孟庆云3位同志提出请求辞去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职务;赵纯波、彭顺章、李文海、杨茜雯、焦熠5名同志提出请求辞去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大理市政协党组第103次会议,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第42次主席会议审议,提请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接受马伟、牟力、孟庆云、赵纯波、彭顺章、李文海、杨茜雯、焦熠8名同志的请辞,报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备案。
此决定
政协大理市委员会
2026年2月2日
编辑:向红玉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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