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1日中午11点46分,甘肃会宁县9路公交车停在瑞林苑路口站,车上有个16岁男生小户,平时习惯从前门下车,那天车上人不多,他三次向司机罗某某提出开前门的请求,但司机没有同意,反而反问后门能不能下。
小户没再争辩,转身从后门下了车,刚走几步,他小声嘀咕了一句脏话,没人听清具体内容,也没对谁喊叫,更没动手打架或挡路,这句嘟囔他自己可能说完就忘了。
司机罗某某听见了,他立刻解开安全带,推开驾驶位的防护栏,直接下车去追人,在路边拉住小户,拽着他的衣领,接着一拳打在他头上,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被路人拉开才停手,小户当时没哭也没反抗,只是愣愣地站在原地。
三小时后,小户去了医院,检查结果是鼻部挫伤和双耳外耳道充血,八天后他又去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复查,医生确诊他得了急性应激反应和极重度焦虑症状,司法鉴定写的是轻微伤,但心理上的问题不是一张纸就能盖过去的。
警方后来对司机罗某某做出处罚决定,罚款八百元,没有拘留他,原因是事情不算严重,没有导致对方重伤,这其实挺合理,因为法律主要看行为造成的后果,不是情绪有多激烈,罗某某确实动手打人了,但对方既没住院也没落下残疾,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这样的罚款已经算从轻处理,也算给他一个教训。
小户没有被处罚,他骂人虽然不对,但骂人不一定违法,尤其是他作为未成年人,没有在车上闹事,也没有影响行车安全,警察依法没有处理他,这不是纵容行为,而是区分道德问题和法律问题,你在家里摔碗骂娘,邻居通常不会报警,但在公共场合推搡司机,那事情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公交公司在2月2日下午发了回应,说司机处理得不对,会内部追责,但后面又加上一句,如果家长一直不放过这件事,公司就要追究孩子的责任,这句话让很多人觉得不舒服,警方已经确认学生没有责任,公司却暗示是孩子先有错,好像暴力行为是可以谈条件的,这看起来不像是在反思问题,更像是在推卸责任。
有律师提到一个事实,司机在上班时动手打人属于工作里的暴力行为,学生一时情绪失控说错话只是口头上的失误,动手伤人和说话太快当然不一样,公交公司总强调是司机个人干的,但他在开车、穿着制服、面对乘客的时候打人,公司不可能完全撇清关系,培训内容有没有教司机遇到乘客不满该怎么保持冷静,应急流程里有没有写明禁止离开岗位去追人。
最让人心里发沉的,是小户的心理诊断,急性应激反应不是矫情,是身体对突发暴力的真实反应,一个放学路上的学生,因为一句没指名道姓的牢骚,被成年人当街打头,这种事搁谁身上都会怕,现在讨论焦点还在“他到底骂没骂”“骂得重不重”,没人多问一句,为什么一个16岁的孩子要为一句无心之语承受这么大的惊吓。
事情过去二十多天,小户还在吃药和做心理疏导,司机交了罚款就去上班,公交公司没再说话,路人拍了视频传到网上,热度过了就忘了,但那个站在路边被打懵的少年,他的耳朵还在疼,心跳还在快,晚上可能突然惊醒,这些事没法用轻微伤三个字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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