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
增值税起征点被上调至1000元后必须关注的十个细节问题,今天一个视频给大家讲清楚:
一、起征点大幅上调,适用范围有所扩大
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由原来的5千~2万/月,上调到每月≥10万,季度≥30万。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原来的500元/次或每日,上调到1000元/减日。
2.增值税法实施前,起征点只适用于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增税法实施以后,起征点扩大到所有小规模纳税人都适用。
3.实务中怎么掌握?简单的说,按期纳税的自然人,月度≥10万;按期纳税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季度≥30万,因为系统默认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按季申报的,除非你申请改为月度;按次纳税的。就按每次≥1000元掌握。
二、达到起征点后全部征税,而非超过部分计税。
举例: 按次纳税,销售额999,不超过1000元,所以,不交税。销售额1050,超过了起征点1000元,按全额1050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增值税起征点调高后,对所得税的影响。
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小额零星的标准也因此而提高到1000元每次。对方是自然人的我们可以不要发票。只用收款收据做为税前扣除凭证。
2.但是要特别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根据2018年28号公告第9条第二款的规定,小额零星收款凭证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几项要素:
(1)姓名
(2)身份证号
(3)收款金额
(4)费用支出项目名称
(5)日期
小心要素不齐全,不让税前扣除的潜在风险。
3.起征点1000元的小额零星支出指的是销售方,不是购买方。也就是说你们企业可以接受张三800元的修门锁收据,李四700元的擦玻璃收据,王五500元修水管的收据,没有次数限制。
四、小心个税问题
举例,临时请张三修门锁,临时劳务费付了900元,按新的税法规定,按次不超过1000元,达不到增值起征点,没有增值税问题。个税怎么办?劳务报酬大于800是有个税的。有代缴个税的义务。
五、纳税人有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同时出现,销售额怎么掌握?超不超过?,交不交税?
- 根据2026年4号公告,自然人有以下六种情形的属于按期纳税,增值税的起征点就是月度10万,季度30万。这六种情形是:
(1)公债利息
(2)房屋租金
(3)报废产品
(4)平台收入
(5)保险代理
(6)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的都适用按次纳税,起征点按每次1000元掌握。
但问题是一个自然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同时出现怎么办?
举例: 自然人老张取得培训讲课费4万元,因为培训讲课不属于上面六个特殊情况,属于按次纳税。起征点按每次1000元去掌握。显然4万元大于1000元。应该按1%缴纳增值税。
再举例,网红小李从平台取得直播收入8万,又在线下给某公司提供培训服务取得3万。因为取得平台收入是上述五种情况之一,属于按期纳税情形。起征点按每月10万元掌握。8+3=11,按11万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再举例: 某人出租不动产12万全年租金,月就是1万元。又外出讲课取得6万元,因为出租不动产属于六种情形之一,属于按期纳税,起征点应按每月10万元掌握。1万+6万=7万,小于10万。达不到起征点。不交增值税。
结论:自然人只要有按期纳税情形的,按次纳税就被吸收了,应当以当月发生的全部交易的销售额按月度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缴纳增值税。
六、起征点按次1000元也好,还是按月度10万元也好,都指的是不含税销售额。
七、请注意临界点数字
2023年1号公告,月度≤10万,季度≤30万,免征增值税。这是一项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
2026年1月1号以后,起征点变化,月度达到≥10万元/月,季度≥30万元/季,请注意包含10万、30万本身,请注意临界点数字。
八、销售额中有不动产销售额怎么办?
1.纳税人在适用普惠性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季度大于30万,扣除销售不动产销售额后小于30万的可享受免税。不动产的部分按5%的征收率交增值税。
举例,季度销售额110万,其中销售房产100万元,其他销售额10万元。10万元的其他销售额免税,就转让房产的100万,按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增值税法实施以后,小规模取消了5%的征收率,只有3%的征收率。若仍是上例,就应该合并起来计算销售额,10万的其他销售加100万的房产销售=110万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且不让减按1%。
九、把增值税起征点和年应税销售额两个概念严格区别开来。
1.起征点管的是小规模要不要交税的问题,达到了就交,达不到就不交。
2.年应税销售额管的是小规模要不要升级到一般纳税人的问题,达到了就是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达不到就是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
3.计算年应税销售额时,按2026年第2号公告,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算在内。
举例,取得销售额400万,同时还卖了一套房子1000万,1400万的销售额,按照2号公告规定,应该是1400-1000万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后400万。不超500万,仍按小规模纳税。不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十、差额计税下起征点咋掌握?
要注意的是,2026年第10号公告第四条的差额计税和财税2016年12号公告第一条的差额计税是不一样的。
1.2026年10号公告所讲的差额计税是指“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交易,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销项税或应交税额。”注意计算的是应交税额或销项税。是严格意义上的差额计税。
举例: 建筑服务可扣除分包款后差额计税,承包款1000万,分包款700万。是1000-700=300,300计算税金去,此时的销售额仍然是1000万。
2.2016年12号公告,“转让金融商品,机票代理等等等业务,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请注意是计算销售额。这严格意义上讲是差额计销,决定销售额的。
来,举例:转让金融商品1000万,成本800万。就是1000万-800万=200万的销售额。再去除(1+6%),再乘6%计算税金。
3.结论:
2026年2号公告后,
差额计税的,以差额前计算年应税销售额。
差额计销的,以差额后计算年应税销售额。
起征点一律按照差额后计算销售额去跟标准比较。
Ok,今天十个小细节,比较烧脑。可以点赞收藏,多看几遍,我们一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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