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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成律师事务所助力某保险基金成功退出某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该基础设施项目为南部高速公路项目,拟发行持有型不动产ABS,险资基金在该项目发行前通过转让权益的方式退出对该项目投资。
该基础设施项目发行持有型不动产ABS是国家“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本次项目成功退出既实现了存量基础设施项目的再融资,又为险资基金实现其预期投资收益,实现了双赢。
大成律师事务所在本次项目退出中担任法律顾问,由高级合伙人黄华珍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黄轩辕律师、邓莉君律师为主办律师,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包括设计并论证退出方案合规性与可行性,起草及审阅核心交易文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等,全程确保项目退出合规性及其顺利实施。
项目团队依托在保险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等领域的深厚专业积淀,识别并化解了本次退出过程中的法律与合规风险,为险资基金的成功退出提供了坚实法律支撑。
未来,大成将继续发挥其在保险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等领域的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更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保险资金创新赋能民生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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