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金轮作为江苏省企业,其创造的税收、就业均在南通。浙江省国资收购金轮3年多时间,即没有获得财务增值,也没有带来税收和就业,更没有在产业端实现整合,且收购3年后换来的是原控股股东21个月5次“散户式”减持,这笔交易唯一产生的“价值”就是帮助陆挺当年高位套现。请浙江省国资委严查当年提出收购决策的负责人以及陆挺,保障浙江省国有资产不受到侵害。

董秘回答(物产金轮SZ002722):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您的建议已收悉,这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沿着既定方向,持续提高经营质量,努力创造更多价值。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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