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燃放为佳节增添了绚烂色彩,但其背后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为切实筑牢公共安全防线,近期,四川成都、内江、阿坝等地相继查处并曝光了一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已有多人因此受到处罚。具体内容如下:

成都市

案例一

违法行为人徐某某(男,28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民警当场查获。其行为已构成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成都邛崃市公安局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案例二

违法行为人杨某(男,35岁)在锦江区某房车营地(属于2015年1月1日施行的《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明确的禁燃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民警查获。其行为已构成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案例三

违法行为人刘某(男,21岁)在龙泉山健身步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时,烟花残留物砸中观看烟花的路人。其行为已构成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内江市

案例四

1月11日,接多名群众举报称:在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甜蜜花园附近有人在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居民休息。接警后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西林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经查,孙某(女,31 岁)因过生日邀请多位好友,于11日凌晨1时在东兴区西林街道甜蜜花园附近,违规燃放两箱烟花予以庆祝,违反严禁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的同时,还严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据孙某交代,两箱烟花是其于1月初在外地购买带回。目前,孙某因违规燃放烟花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阿坝州

案例五

1月26日,阿坝州九寨沟县公安局南坪派出所在新城区琵琶桥附近,查获一起违规燃放烟花案件。涉案人员钟某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经查,钟某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四川省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等相关规定。此前,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已于2025年12月22日通过官方平台发布通告,明确规定全县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孔明灯,并对爆竹燃放实施严格限制。

燃放烟花爆竹

本身存在一定安全风险

如果燃放方式不正确

或是烟花爆竹本身质量不合格

其危险系数就会大大增加

如何正确购买、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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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日报、四川应急、成都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