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联网,部分图片非真实图像,仅用于叙事呈现,请知悉。

“有些事忘了对大家都好,特别是对你自己。”坐在我对面的男人掐灭了烟头,烟雾在他警服的肩章上缭绕。“可是警察叔叔,我每晚都能梦见那只手。”我低着头,声音很轻。“那只是梦。”他站起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手掌宽厚温热,“安心过日子,案子我们会查。”门关上了。我抬起头,盯着那截还在冒烟的烟蒂,眼神里的怯懦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与年龄不符的阴冷。我没撒谎,我确实梦见那只手,但我没告诉他,梦里那只手正递给我一颗糖,而拿着糖的手背上,有一道暗红色的、像蜈蚣一样的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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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岁这年夏天,我的人生被强行割裂成了两半。前半段是在那个充满霉味、潮湿和暴力的地下室里度过的;后半段,则是从那扇被特警撞开的铁门开始的。

那天阳光刺眼得让我流泪。我被裹着厚厚的毛毯,周围是闪烁的警灯和嘈杂的人群。一个穿着高定西装的男人和一个哭得妆容花掉的贵妇冲了过来。他们抱住我,哭声震天。我知道,这就是我的生物学父母。

DNA比对结果很快出来了,我是那个十九年前在市中心公园失踪的孩子,林向北。

回到那个被称为“家”的别墅时,我觉得自己像个闯入者。母亲小心翼翼地给我夹菜,父亲则在一旁不停地接电话,安排最好的心理医生,还要给警局捐款。

“向北,多吃点,你太瘦了。”母亲的声音带着颤抖,她把一块红烧肉放进我碗里。

我看着那块肉,胃里一阵翻腾。在那个地下室,只有听话的时候才有肉吃,而不听话的时候,只有皮带和饿肚子。我机械地把肉塞进嘴里,嚼都没嚼就吞了下去。

“慢点,没人跟你抢。”父亲挂了电话,叹了口气,眼神复杂地看着我。

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记忆里那个可爱聪明的四岁儿子,变成了一个眼神阴郁、不懂礼仪、甚至带着一股子匪气的陌生青年。

“那个……张警官说明天想让你再去一趟局里。”父亲试探着说,“虽然人贩子抓到了,但当年的细节还需要核实。你也知道,把你带走的那个中间人,一直没落网。”

我握着筷子的手顿了一下。

“我不记得了。”我低声说,“我什么都不记得。”

“没事没事,去看看就行,张警官是这次解救行动的总指挥,他是好人。”母亲连忙打圆场。

好人。我在心里冷笑了一下。在那个地下室待了十九年,我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只有还没露出獠牙的野兽。

第二天上午,那辆黑色的迈巴赫载着我驶向市公安局。车窗外的景色飞速后退,我的太阳穴开始突突直跳。这种心慌不是因为晕车,而是源于一种动物般的直觉——那是我们在黑暗中生存练就的本能,对危险的预知。

走进刑侦支队的大门,冷气很足。大厅里人来人往,电话声此起彼伏。

“老林!来了啊!”

一个洪亮的声音传来。我顺着声音看去,一个穿着白衬衫、肩膀上扛着一级警督警衔的中年男人大步走来。他身材魁梧,国字脸,眉宇间透着一股正气,眼神锐利得像鹰。

这就是张正豪,重案组组长,也是父亲口中的那个“大恩人”。

“张队,麻烦你了。”父亲赶紧迎上去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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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豪爽朗地笑了笑,目光落在我身上。那一瞬间,他眼里的锐利消失了,变得温和慈祥。

“这就是向北吧?长这么大了。”他走过来,自然地伸出手想摸我的头。

我下意识地往后缩了一下,躲开了他的手。

空气凝固了一秒。

父亲有些尴尬:“这孩子……怕生,心理还没恢复。”

张正豪毫不在意地收回手,笑得更温和了:“理解,理解。受了这么多苦,防备心重是好事。来,去我办公室坐坐。”

我跟在他身后,盯着他的背影。他的步伐很稳,每一步都踩在实地上。刚才他靠近的那一刻,我闻到了一股味道。

淡淡的烟草味,混合着一种老旧皮革的气味,还有一丝极其微弱的、像是薄荷油的味道。

这味道很熟悉。

非常熟悉。

我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画面:下雨天,车窗紧闭,雨刮器在玻璃上刮出刺耳的声音。后排的我哭闹着要回家,驾驶座上的男人回过头,递给我一个魔方。车里就是这个味道。

我深吸了一口气,强压下心头的异样。

进了办公室,张正豪给我们倒了水。

“向北啊,叔叔知道你不愿意回忆。”张正豪坐在我对面,语气诚恳,“但那个把你从公园抱走的人如果不抓到,还会有别的孩子受害。你哪怕能想起一点点细节,比如他的声音,或者车子的颜色?”

我捧着纸杯,热水透过杯壁烫着我的手心。

“我只记得我在玩沙子。”我撒了谎,“然后就睡着了,醒来就在车上,天很黑。”

张正豪点了点头,拿笔在本来子上记着什么。

“车上只有你一个人吗?”他问。

“还有那个开车的人。”

“他跟你说话了吗?”

“说了。”

张正豪的笔尖停住了,他抬起头看着我:“他说了什么?”

我盯着张正豪的眼睛。他的瞳孔很黑,深不见底。

“他说,别哭,叔叔带你去买糖。”我缓缓说道。

张正豪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甚至连眼神的波动都没有。他叹了口气:“这些畜生,都是用这种手段。还有别的吗?”

“没了。”我垂下眼帘。

“行,今天就先到这儿。”张正豪合上本子,“老林,带孩子回去好好休息。有什么情况随时联系我。”

离开警局的时候,我在走廊的展示栏上看到了张正豪的照片。他是去年的“全市十佳警察”,照片里的他敬着礼,正义凛然。

但我浑身的寒毛却竖了起来。因为在刚才的对话中,我故意漏掉了一个细节。当年那个人确实说要给我买糖,但他还说了另一句话。

那个人说:“这孩子太吵了,要不要在这个路口扔了?”

而在刚才的办公室里,张正豪办公桌的角落放着一瓶风油精。那个味道,和我记忆里混杂在烟草味中的薄荷味,一模一样。

接下来的半个月,日子过得看似平静。

我开始尝试适应富家少爷的生活,但我房间的门,每晚都要反锁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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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豪来过家里两次。一次是送案情进展报告,一次是路过顺便来看看。

每次他来,我都躲在楼梯拐角偷偷观察。

他很健谈,和父亲聊经济形势,和母亲聊育儿经。他甚至还带了一个乐高玩具给我,说是现在年轻人爱玩这个。

“向北,来,张叔叔教你拼。”他坐在沙发上向我招手。

我慢吞吞地走过去。

“你小时候挺聪明的,我看卷宗里说,你四岁就能背唐诗了。”张正豪一边拆包装一边随口说道。

我心里猛地一沉。

卷宗?哪份卷宗会记录一个四岁失踪儿童能不能背唐诗?那是父母报案时的笔录吗?可是十九年前,还没有这种详细的电子档案录入。

“我不记得了。”我依旧是那副木讷的样子。

张正豪笑了笑,拿起一块积木:“没关系,慢慢来。对了,听说你最近晚上老做噩梦?”

我看向母亲。母亲不好意思地说:“是啊,张队,这孩子半夜老叫唤,医生说是创伤后遗症。”

“梦见什么了?”张正豪转头看我,目光灼灼。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像是一只被猎枪瞄准的兔子。他在试探我。他一定是在试探我。

“梦见有人打我。”我低下头,声音颤抖,“用皮带。”

张正豪的眼神放松了一些,他拍了拍我的背:“别怕,那些坏人都被抓住了,没人能再伤害你。”

他在撒谎。

因为我清楚地看见,他在收回手的时候,下意识地转动了一下左手腕上的手表。这是一个掩饰性的动作,心理学书上说过,当一个人感到如释重负或者想要掩盖什么时,会有这种微动作。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从床上爬起来,翻出了当年被解救时穿的那件破烂外套。在外套的内衬口袋里,我摸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

那是一个生锈的纽扣。

那是十九年前,我在那辆车上拼命挣扎时,从那个男人袖口上扯下来的。

是一枚警服的金属扣。

但那是老式警服的扣子,早就淘汰了。我一直以为那是那个人贩子偷来的衣服,或者是保安服。

但如果,那不是偷来的呢?

如果那个人,本来就是穿这身衣服的呢?

事情的转折点发生在一个雷雨夜。

警局打来电话,说抓到了一个当年的同伙,那个人供出了一些关于“中间人”的线索,需要我去辨认。

父亲出差了,母亲陪我去的。

雨下得很大,天黑得像墨一样。

还是那间办公室,但气氛比上次压抑得多。

张正豪看起来很疲惫,眼睛里布满血丝。

“向北,这么晚叫你来,实在是没办法。”张正豪给我倒了一杯热水,“那个嫌疑人嘴很硬,但他提到了一些细节,跟你的经历很像。我们安排了一组照片,你想想看有没有印象。”

他把一叠照片摊在桌子上。

照片上都是些凶神恶煞的男人,有的光头,有的满脸横肉。

我一张张看过去。

没有。

根本没有那个人的脸。

因为那张脸,我虽然记得模糊,但绝不是这些人。

“没有吗?”张正豪的声音很低,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急切。

“没有。”我摇头。

张正豪点了一根烟,深吸了一口。烟雾在他脸上散开,让他的表情变得有些模糊。

“向北,你再仔细看看。”他指着其中一张照片,“这个人叫‘老刀’,当年在这一带很活跃。你再想想,那天带走你的,是不是个左撇子?或者脸上有痣?”

他在诱导我。

他在试图把那个“中间人”的帽子扣在这个叫“老刀”的人头上。只要我点头指认,这个案子就算彻底结了,当年的真相就会被永远掩埋。

我也许该点头。点头我就安全了,我就能继续做我的富二代,过安稳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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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做不到。

那十九年的地狱生活,那无数次在黑夜里的哭泣,那因为逃跑被打断的小腿骨……这一切的仇恨,像岩浆一样在我的血管里奔涌。

“我真的不记得了。”我咬着牙说。

母亲在一旁焦急地说:“张队,孩子可能太累了,要不改天?”

“不行!”张正豪突然提高了声音,吓了母亲一跳。

他似乎意识到自己失态了,连忙缓和语气:“嫂子,这个嫌疑人明天就要移交外省,如果不指认,线索就断了。这对向北也不负责任啊。”

说完,他站起身,走到我身边。

“向北,你是男子汉了。”张正豪弯下腰,脸凑得很近,声音低沉得像是在念咒语,“指出来,指出来就解脱了。你看这个老刀,是不是很像?”

他的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

那只手很有力,像铁钳一样箍着我的骨头,甚至让我感到了疼痛。

这是一种威胁。赤裸裸的威胁。

他在告诉我:如果你不指认,你会有麻烦。

恐惧。

巨大的恐惧笼罩了我。我感觉自己又回到了那个地下室,面对着那个挥舞皮带的恶魔。我的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发抖,牙齿打颤。

“来,喝口水,慢慢想。”

张正豪转身端起桌上那杯热水,递到我面前。

因为动作幅度有点大,再加上他一直挽着袖子透气,那只端着水杯的手完全暴露在白炽灯下。

为了把杯子递到我嘴边,他的手腕翻转了一下。

灯光打在他的手背上。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静止了。

周围的雨声、母亲的呼吸声、空调的嗡嗡声,全部消失了。

我的世界里,只剩下了眼前这一幕。

在那只拿着纸杯的右手手背上,靠近虎口的位置,有一道疤。

那不是普通的疤。

那是一道暗红色的、蜿蜒扭曲的伤痕,像是一条趴在皮肤上的蜈蚣。那是被高温灼烧后,愈合不良留下的增生组织。

我死死地盯着那道疤。

记忆深处的闸门,在这一瞬间被彻底轰开。

四岁。黑车。下雨。

那个男人点了一根烟,劣质打火机的火苗窜得很高,他在关窗户的时候,手一抖,火苗燎到了手背。

“操!”

那个男人骂了一句,手背上瞬间起了一个大泡。

那个伤口的位置、形状,甚至那因为烫伤而微微皱起的皮肤纹理。

和眼前这只手,一模一样!

严丝合缝!

血液直冲我的头顶,耳膜嗡嗡作响。原来那个把我推进地狱的恶魔,一直就站在我面前,披着正义的人皮,享受着鲜花和掌声!

我的心脏剧烈收缩,那是极度的恐惧转化成的极度的愤怒。

“啊——!”

我猛地挥手,狠狠打翻了那杯滚烫的热水。

“啪!”纸杯飞了出去,滚烫的水泼了张正豪一身,也溅在了我的脸上。但我感觉不到疼。

母亲尖叫起来:“向北!你干什么!”

我从椅子上弹起来,整个人像疯了一样往后退,直到背撞上冰冷的墙壁。我颤抖的手指指着张正豪,指着那个一脸错愕、正甩着手上水珠的重案组组长。

我的喉咙里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吼声,那声音不像人类,更像是某种绝望的野兽:

“不是他们!根本不是照片上的人!”

“是你!就是你!”

“我记得你手背上的疤!那天就是你!你穿着警服,开着警车!是你把我抱起来递给那个女人的!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