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峪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嘉峪关中心支公司因未按规定对个人保险代理人进行执业登记信息管理、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合同外利益、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被警告并罚款14.6万元。责任人朱某喜被警告并罚款3.7万元;魏某太被警告并罚款0.1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