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通电子(002197)投资者索赔案迎来实质性进展。据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其代理的新一批证通电子投资者索赔案件已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这意味着,因公司信披违规而受到损失的投资者,索赔之路已迈出实质性一步。
2024年11月29日,证通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云硕虚构业务往来,签订无真实货物交付、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采购与销售合同,导致2017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公司在2021年发布的一份非公开发行文件中也因使用了2019年的虚假财务数据,同样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上述违法违规事实,监管部门作出处罚:对证通电子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曾胜强等多名责任人分别处以7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款,罚款总额达1070万元。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具,也成为投资者向公司提起索赔诉讼的重要法律依据。
结合行政处罚及违规事实,刘鹏律师表示,两类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
一是在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证通电子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二是在2018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期间买入证通电子股票,并在2024年5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在投资者索赔工作推进之际,证通电子于2026年1月23日晚间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显示,公司预计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5亿元至11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3亿元至3.5亿元,较上年同期亏损3.79亿元,有所收窄;扣非后净利润亏损2.4亿元至2.9亿元,上年同期亏损3.27亿元。若2025年归母净利润最终为亏损,证通电子将连续四年处于亏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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