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禅城区电动自行车通行整体环境,优化出行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经相关部门研究,计划在禅城区卫国路、普君南路等部分路段开展“非机共享车道”试点工作,探索最大化利用道路资源,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优化总体出行环境。
非机共享车道,本质上为允许机动车借道通行的非机动车道。试点期间,该类车道仅允许公交车和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交专用道管理的实施意见》中所规定的特定车辆以及电动自行车通行,社会车辆仅可在路口位置临时借道右转,相关指引标识如下:
非机共享标志牌及地面标识示意图
非机共享标志牌及地面标识示意图
非机共享车道标准段示意图
在共享车道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需按照以下规则通行:
路段通行规则
1 非机共享车道内机动车通行规则:
(1)机动车在非机共享车道内速度不超过40km/h;
(2)当机动车正前方有非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应在后方跟随、减速慢行;
(3)非机共享车道内禁止一切车辆停放。
2 非机共享车道内非机动车通行规则:
(1)非机动车在共享车道内应靠右通行;
(2)机动车正常行驶情况下,非机动车应采用跟车模式依次跟随,禁止从机动车左侧超车;
(3)非机共享车道内公交站台处,公交车辆靠右停车上落客,非机动车原则上从驻停公交车辆左侧绕行;
(4)当前方车辆右转或临停上下客时,非机动车应主动减速停车避让,在观察路况确保安全条件下经临停车辆左侧缓慢绕行;
(5)设置非机共享车道路段,非机动车禁止在非机共享车道之外的其他车道通行。
公交车停靠时非机动车在左侧绕行。
非机动车在车辆后方依次跟随。
路口通行规则
根据路口的右转渠化岛设置情况,电动自行车直行待行区设置方式分为两种:对于有右转渠化岛的路口,电动车直行待行区设置在斑马线与汽车停止线之间的区域;对于无右转渠化岛的路口,电动车直行待行区设置在路口右转弯位置。
1 电动自行车直行待行区设置在斑马线与汽车停止线之间区域的通行规则:
设置在斑马线与汽车停止线之间区域的待行区示意图
(1)电动自行车直行待行区只允许直行方向的电动自行车驶入;
(2)电动自行车按照电动自行车专用信号灯指示驶离待行区;
(3)进入电动车直行待行区的电动车需根据专用信号灯指示通行,禁止左转,需要左转的电动车应通过路口斑马线按照行人信号灯指示二次过街。
2 电动自行车直行待行区设置在右转弯位置的通行规则:
设置在右转弯位置的待行区示意图
(1)电动自行车待行区只允许直行方向的电动自行车驶入;
(2)电动自行车按照交通标志指示路径驶入待行区;
(3)电动自行车按照人行信号灯指示驶离待行区;
(4)进入电动车直行待行区的电动车需根据专用信号灯指示通行,禁止左转,需要左转的电动车应通过路口斑马线按照行人信号灯指示二次过街。
禅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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