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第五场新闻发布会,发布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其公布的参考案例“胖东来诉网络‘黑嘴’侵权案”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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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起,被告柴某前借助被告温某国实名注册的抖音账号“柴怼怼”在网络社交媒体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多个平台,不断发布涉及胖东来盈利模式、产品质量、企业商誉、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来个人名誉的视频,恶意抹黑诋毁,并借机吸粉引流带货。“柴怼怼”多次在视频中发表指向于某来的虚假负面言论,对其实施侮辱、谩骂、诽谤行为。针对“柴怼怼”不当言论,于某来亦通过网络账号发声回应,双方论战即刻冲上热搜。

2025年4月25日,许昌胖东来公司、于某来以商业诋毁、名誉权纠纷为由向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柴某前、温州市某珠宝有限公司、武汉某柴氏珠宝有限公司、温某国等四被告删除侵权视频、书面致歉并在视频账号发布、赔偿各项损失600万元。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构成侵权,判决四被告停止侵权、删除侵权视频、发布致歉声明并在视频账号发布,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60万元。一审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案一审判决生效。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郭宇

审核 何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