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正值春运,不少人通过乘坐高铁或飞机的方式,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高铁和飞机属于公共交通工具,在有限的空间内,乘客常常因为权与责的问题发生争论,继“霸坐”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后,前排与后排的座椅调节纷争成为不少乘客吐槽的“槽点”,此前甚至有乘客为此“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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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前排与后排的座椅调节纷争成为不少乘客吐槽的“槽点”。

空间有限,前排的“舒适权”遇上后排的“空间权”

为一探“座椅调节纷争”背后的原因,近日,南都N视频记者实测了某高铁列车二等座的前后排座椅空间。在未调整座椅靠背角度时,前后排座椅直线距离约在80到90厘米之间,空间感相对舒适。座椅靠背能调节的倾斜角度约在105度到120度之间,当座椅靠背调节至最大角度时,前后排座椅最大直线距离超1米,体验感更为舒适。另外,不同高铁列车、不同等级座位的前后排空间有所差异。

基于空间有限,不少乘客选择调节座椅靠背角度来换得一段更为舒适的旅行体验,但却时常引发后排乘客对于空间的不满,而由此引发的前后排纷争不在少数。

贵州高院、六枝法院就曾发布过这样一个判例:2024年7月2日,原告刘某某乘坐D1858次列车时,因前排乘客施某某突然大幅后调座椅,导致其放置在桌板上的热水倾洒,造成大腿内侧二度烫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对责任认定存在较大分歧。法官在调解中向当事人明确指出,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调整座椅时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应承担一定责任;原告放置水杯位置存在安全隐患,也需承担相应责任;铁路运营方已尽到安全提示义务且处置及时,不承担责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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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上,前排放倒座椅,后排小桌板上放的笔记本电脑就得收起来。

这并非个案。2022年,大学生王某乘坐“复兴号”列车从深圳前往武汉,上车后,王某将其刚购买不久的笔记本电脑放置在前方的小桌板上使用。途中,坐在王某前方位置的刘某调整座椅靠背时,不慎压到王某的笔记本电脑,造成电脑显示屏损坏。后来王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维修费、交通费。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酌情认定由被告刘某承担本案民事责任的70%,其他部分损失,由原告王某自行承担。据此判决,被告需赔偿原告损失3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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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座椅贴有“座椅调节注意后排”的提示。

后排乘客因前排利益受损,铁路公司视情况担责

从上述两个判例来看,当因座椅调节问题产生纠纷时,前排乘客、后排乘客都有责任。但也有乘客反映:高铁座椅调节角度设置不合理,铁路公司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实际上,绝大多数的高铁、飞机座椅都贴有“座椅调节注意后排”的提示。

一名高铁乘务员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如果乘客遇到类似问题,可以第一时间联系我们,我们可以帮助协商。但如果乘客没有主动提出,我们即使看到前排座椅调节可能比较‘过分’了,我们也不好贸然去提醒,因为不知道前后排是否已经协商一致。”

那么此类纠纷的责任该如何划分?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对南都N视频记者表示,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原则是,受到损害的后排人员可以将前排人员和航空或铁路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法院会根据各方举证情况认定乘客之间过错程度和责任比例,以及航空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是否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据岳屾山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该条款确定的过错责任原则在高铁座椅调节致损的情况下,前排乘客若存在主观过错,如调整座椅时没有对后排情况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其行为直接侵犯后排乘客财产权或人身权,符合该条款构成要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还确立了过失相抵原则: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因此,后排乘客若将财物置于危险地带,没有规避前排调整座椅的可能性,比如没有将电脑屏幕、热水壶适当远离座椅、没有将热水壶的盖子拧紧等等,自身对损害发生有一定促成因素,法院可依据此条,衡量双方过错程度,合理分配责任比例,避免侵权人承担过重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了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于第三人造成的损害,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航空或者铁路运输企业,肩负着保障乘客安全出行的责任,也应包括对座椅调节相关风险的防范提示,应通过安全提示标识、语音广播等手段提示乘客,避免发生纠纷,未进行相应提示的话,则存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风险,需要对损害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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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乘坐高铁返乡的乘客上了车。 新华社记者 丁汀 摄

有限的公共交通空间内,遭遇“霸道前排”怎么办

随着2月2日春运大幕的拉开,如果乘客在回家旅途中遇到“霸道前排”该怎么办?“社恐后排”是选择提醒还是忍让?

岳屾山认为,这里要区分不同情况:一方面,因座椅调节问题导致后排乘客受到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并且前后排乘客不能私下协商解决的,后排乘客可通过起诉方式解决;另一方面,如果前排座椅仅仅是严重占用了过多后排乘客的空间,导致后排乘客无法正常站起、落座或者摆放物品的话,建议出现这种情况时,由前后排乘客以及乘务人员共同协商处理好该问题,避免因此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因座椅调节引发的纠纷,属于在有限的公共交通空间内,对个人权利行使和他人权益保护之间进行平衡的问题,不能简单地指责某一方,而要综合考虑前排乘客的行为和后排乘客的物品放置需求。”岳屾山说。

此外,岳屾山提醒道,每位乘客也都应该增强规则与责任意识,在合理范围内行使自身权利,对自己的邻座乘客给予必要的容忍和协助,调整座椅靠背时尽量轻调、慢调,不要突然地使劲用力调整,以便给后排乘客留有必要的反应时间,将桌板上物品移出危险区,也能防止因用力过猛造成座椅损坏。后排乘客需意识到前排乘客调整座椅的可能性,电脑、水杯等物品要尽量远离前排靠背。

如果发现前排靠背可能出现故障,可调整幅度超出周围其他座椅的幅度,最好及时联系乘务人员与前排协商解决。航空或者铁路运输企业也应定期检查座椅的可调节幅度是否正常,通过文字标识或者语音播报的方式提示乘客相关风险。

上述高铁乘务员表示:“随着此类问题的发生,我们也会将乘客的意见反映给有关部门,也请乘客给我们一些时间,高铁乘坐的体验会越来越好。”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杨文君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