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潮新闻
近日,反虐待动物志愿者芝麻(化名)告诉潮新闻记者,自己所在的上海小动物志愿者群突然涌入一群人,开始传播血腥虐猫表情包、视频。
这并非个例,从去年12月以来,全国多个动物救助交流群发生类似事件,至今仍偶有发生。
“这种‘炸群’是有组织有策划的,其中一位正在东莞。”芝麻说。
据东莞当地媒体报道,目前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已介入调查。
动物救助群被“炸群” 受访者提供
“他们往往通过公开的二维码进入动物救助群、动物友好群,然后在里面发布大量血腥暴力、涉黄的图片和视频。”
芝麻告诉记者,虐猫组织内层级分明,往往通过群聊组织“炸群行动”,虐猫组织内部核心成员会在互联网上搜集可公开加入的动物友好交流群二维码,然后制定执行计划,在特定时间点将二维码分发给其他成员,相约一起“炸群”。
芝麻表示,1月以来,反虐待动物志愿者们就“炸群”的情况联合起来到各地派出所报案,将搜集到的证据交给警方,各地警方均有受理,目前上海警方和成都警方已正式立案。
警方立案通知书 受访者提供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炸群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如通过传播暴力、血腥、淫秽等内容,或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或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于虐猫行为来说,能通过财产权或公共秩序间接规制。”巩晶晶表示,流浪猫法律上属于“无主物”,无直接保护条款,只能通过“扰乱公共秩序”追责,处罚力度有限,财产损失定性界限模糊,投喂者≠法律意义上的“饲养人”,无法主张财产权,维权主体缺失。
巩晶晶认为,最重要的是虐猫证据难以查找,虐猫者作案隐蔽,多在深夜或监控盲区实施,直接锁定嫌疑人的证据查找难度大。此外,刑事责任门槛高,故意毁坏财物罪需价值≥5000元。虽然宠物猫法律定性为“私人财产”,但普通田园猫难达标,仅名贵品种或多只累计价值才可能入刑,同时如果按照寻衅滋事罪,举证和锁定嫌疑人的难度较大。
当前,巩晶晶认为维权有以下几个方面,对家养猫,重点主张财产权,提供价值证明,争取民事赔偿最大化,符合条件时推动刑事立案;对流浪猫,聚焦寻衅滋事,强调“公共场所+残忍手段+引发恐慌”,要求公安机关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重点查找固定监控录像等直接证据;最后,多元追责,即行政+民事双管齐下,即使刑事不立案,也要争取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提高违法成本。
潮新闻 记者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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