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召开的上海两会上,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洪亮谈起此前承接的一项涉及智慧道路停车欠费催缴的工作。

“欠费就支付,本以为不复杂,一调研却发现诸多问题。”洪亮介绍,某区停车管理公司委托律师向欠费车主发送催款函,然而企业本身并不具备相关权限,执法权也不在区交通管理中心,而是归属于城管部门。

洪亮表示,智慧道路停车模式意味着无感支付、无人值守、非接触式管理,虽然实现了便捷支付,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催缴约束机制,部分车主自主缴费意识薄弱,甚至存在“能逃则逃”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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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洪亮(中间)。受访者供图

完善地方立法,建立跨部门联动约束机制

智慧道路停车欠费现象为何频发,且欠款难以追回?

洪亮分析,当前欠费催缴主要依赖停车管理企业通过短信等方式提醒,缺乏即时性、强制性的约束手段。《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上海市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提到驾驶员累计欠费次数或者金额达到规定数量并经催缴仍未按照要求补缴的,依法作为失信信息列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但从实际执行效果看,该机制存在滞后性和软约束的特点,对日常停车缴费行为的直接约束力不足。

除了催缴机制缺乏刚性约束力,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也存在不足。洪亮调研发现,目前停车欠费情况主要由停车管理企业统计,但欠费车辆及车主相关信息则由交通管理中心掌握,停车管理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没有行政执法权,催缴手段单一、效果有限。欠费信息未与车辆年检、过户等环节关联,也为恶意欠费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另外,相关管理文件层级较低,未明确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将相关权限授权给停车管理企业,企业因主体不适格难以通过诉讼维权,导致大量欠费难以追回。

洪亮建议上海市将道路停车欠费管理纳入地方立法计划,为欠费追缴提供法律依据;建议市、区级交通委、公安交警总队、车管所建立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机制,实现欠费必究;建议在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与停车管理企业签署的《道路停车场委托管理协议》中,明确并适当扩展停车管理企业在欠费催缴方面的权限。

公开停车费收支情况,协商计费标准

关于智慧道路停车欠费催缴问题,洪亮关注到公众讨论中存在不同声音:一方认为拖欠停车费有违契约精神,且政府为规范临时停车投入了大量资源,理应积极寻求解决途径;另一方则质疑道路作为公共资源为何收费,以及所收费用具体去向如何。

洪亮表示,道路临时停车位的设置,本意是为缓解停车资源紧张、便利短时停车,而相关的划线、设备安装与人员管理均需成本支撑,绝大多数市民对此表示理解。矛盾点在于,停车费最终归入区级财政,但实际收取工作由第三方公司执行,其中的收支情况尚未公开透明。建议各区定期公开停车费收支情况,说明收入总额和资金用途,“只要账目透明公开,我相信大部分市民是能够理解的。”

与此同时,部分车主对道路停车费的性质仍存在认识误区,认为路边停车是公共资源,无人收费就可以不缴,缺乏停车付费的契约意识。还有部分网络博主为博取流量,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所谓停车逃费攻略,分享通过挡牌换牌、频繁更换手机号、使用虚拟号码等方式逃避缴费,助长了恶意欠费风气。他建议,既要加强网络空间治理,遏制负面信息传播;也要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停车缴费的诚信意识。

不可忽视的是,公众对道路临停计费标准存在异议。目前上海市道路临停实施分区域、分时间、分段计费模式,夜间按次计费,与白天按时长收费相差较大,存在一定不合理问题。洪亮建议,要倾听公众声音,进一步明确道路临停计费标准。

澎湃新闻记者 陈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