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9人,在漳州被集体公开宣判!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醉酒驾驶不可为
已成为一种社会共识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
依然不乏“以身试法”者
为坚决遏制酒驾醉驾高发态势,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守护和谐稳定社会秩序,1月30日,东山县法院依法对9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并邀请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此举通过以公开促公正、以庭审促警示,向社会传递了司法机关对危险驾驶犯罪“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此次一并审理的9起案件均发生在东山县辖区内,涉案行为均为醉酒驾驶机动车,9名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综合考量各案具体情况,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9名被告人拘役四个月十五日至一个月十五日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对其中符合缓刑条件的,依法宣告缓刑。
此次集中宣判,是东山县公检法机关协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回应社会多元关切的一次重要实践,不仅对潜在违法者形成强力震慑,遏制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还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为营造平安、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交警提示
春节将至,走亲访友、聚餐饮酒等活动增多,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等交通安全风险增加,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行车安全要时刻铭记于心,“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守法出行,算好酒驾、醉驾的法律账、安全账、经济账、时间账、家庭账,同桌及同行人员对于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也要及时劝阻,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铤而走险”
“醉”上加罪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漳州交警将持续加大
酒驾、醉驾
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请广大驾驶人以案为鉴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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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山交警、漳州交警
一审编辑:赵露佳 郭 宁
二审编辑:洪跃辉 陈利敏
值班主任:许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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