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守海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正式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鼓励目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外商投资促进政策的重要载体,《鼓励目录》自2019年以来已进行四次修订,始终紧扣经济发展阶段与国际环境变化。
与2022年版相比,《鼓励目录》总条目净增205条,修改303条,重点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与区域协调发展。
在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领域,《鼓励目录》核心鼓励方向保持稳定,但关键表述的优化释放出重要信号。例如,在“提高原油采收率及相关新技术”条目中,删除了“以工程服务形式”这一限制。此举意味着外资参与方式更加灵活,不再局限于技术服务,为股权投资等多元化模式打开了空间。
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项目 来源:视觉中国
在石油加工与炼焦领域,除继续鼓励煤焦油深加工外,新版目录新增了多条指向节能降碳与工艺升级的条目,包括:炼焦过程中干熄焦、余热回收等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研发;用于提升能效的加热炉热效率提升技术;以及代表产业高端的原油加工产物非蒸馏、非精馏分离技术。这些新增内容直指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与价值链提升的核心痛点。
在装备制造领域,鼓励政策保持稳定并微调优化。如将“海底采油、集输设备”调整为更全面的“海底油气开发、集输设备”,表述更为严谨。
当前,中国油气行业已进入“体系化推进”的新阶段。行业发展不再依赖单一政策刺激,而是由宏观战略、法律框架、产业目录与具体规划共同支撑,形成环环相扣、相互强化的有机整体。
法治根基日益牢固。2024年颁布的《能源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增强国内供应保障能力”的发展方向,并明确提出陆海并重、鼓励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这为持续多年的“增储上产”战略赋予了法律权威与长期确定性。新《矿产资源法》带来的“探采合一”制度革新,尤其受到行业关注。该制度允许探矿权人在发现可供开采资源后依法直接开采,再补办采矿许可,极大简化了从勘探到生产的流程,降低了制度性成本,有力激励企业投身于高风险、长周期的勘探活动。
在此背景下,《鼓励目录》扮演了精准的“投资导航仪”角色。它将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提高采收率新技术、物探钻井测井等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列为全国鼓励类,精准引导外资投向资源勘探、老油田增效和技术升级等迫切领域。与以往相比,其鼓励重心更聚焦于全过程的技术创新与效率提升。
对于企业而言,能否精准解读从法律、规划到目录一以贯之的政策信号,能否把握从非常规资源、老油田增效、天然气基建到能源融合与低碳科技的层层机遇,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在中国乃至未来全球能源新格局中的竞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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