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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闽之 资深危机处理专家,南京大学商学院EMBA行业导师,南京大学商学院AACSB国际认证顾问委员会委员,南京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兼职研究员,南京大学校友总会监事。

近日,湖北科技学院陈姓学生及其女友唐某,以虚假信息领养小猫后虐猫致一死一伤,并威胁勒索送养人,事件引发关注。送养人熊女士称,二人谎称在武汉定居、有养猫经验,接走小猫后次日失联,擅自携猫前往湖南怀化。熊女士要求送回小猫,二人以 “检查费” 勒索,威胁不给钱就折磨小猫,嫌 300 元太少,同时假意承诺会好好照料。行程中一只小猫腿部骨折,二人还向熊女士发送虐猫威胁视频。因长期无人照料,小猫状态急剧恶化,一周内体重从 1.5 公斤降至 1 公斤。熊女士支付500 元协商转领养,新领养人接猫时发现小猫全身湿透僵硬,一只身亡,一只重伤。经查,唐某实为怀化就读,二人全程隐瞒关键信息,陈某还在社交平台挑衅,承认多次抽打、不当洗澡致猫病危。熊女士向陈某所在学院反馈,校方称事件与学校无关,系个人行为。2 月 2 日,媒体联系湖北科技学院及涉事学生所在学院学工处,多次拨打电话均无人接通。

这不是第一次爆出高校学生孽待动物的事件,我想从下面几个方面来探讨、

一、为什么总发生高校学生孽待动物事件

高校虐待动物事件屡次引发轩然舆论,其背后是结构性压力、教育体系缺陷、社会观念转变与制度空白共同作用的结果。这远非孤立的学生心理问题。

高校是“内卷”压力的集中体现场,学业、就业、peer pressure交织。部分学生可能将无法排解的挫败、焦虑和无力感,转向对更弱小生命的控制与虐待,以此作为获取掌控感和发泄情绪的畸形出口。校园环境相对独立,虐待行为(尤其在宿舍内)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同时,集体生活也可能催生小团体内的模仿、攀比或通过暴力行为建立扭曲的“地位”。部分涉事学生认为在网络或隐蔽空间内可以逃脱监督。如这湖北科技学院事件中,学生在社交平台公然挑衅,体现了其认为“匿名即无罪”的错觉和对社会监督的无视。

当前教育体系,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普遍存在 “重知识传授,轻人格培育” 的倾向。系统性的生命教育、同情心培养、责任感教育严重不足,导致部分学生对待生命的态度冷漠、工具化。尽管多数高校设有心理咨询中心,但主动筛查、早期识别具有暴力或反社会倾向个体的能力不足,覆盖面有限。干预往往在危机爆发后才启动,为时已晚。

同时,中国目前尚无一部全国性的《反虐待动物法》,使得虐待行为(除非涉及珍贵野生动物或损坏他人财物)难以受到法律惩处,违法成本极低。许多高校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缺乏针对“虐待动物”这一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的明确、可操作的处罚条款。这导致学校在面对舆情时,常陷入 “无法可依、处罚无据” 的被动境地,只能牵强地引用“损害学校声誉”等模糊条款。

二、这类事件会给高校带来哪些杀伤力巨大的风险?

宠物数量已经超过了新生儿数量,很多人把宠物当做家庭成员看待。随着社会发展,公众将动物福利视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虐待动物行为因此触碰了更广泛的社会情绪红线,情绪引爆点集中,易形成“道德审判”,针对无辜弱小生命的残忍行为,直接挑战社会公序良俗和人性底线,引发全民性的愤怒、厌恶和不适感。这次湖北科技学院事件中的虚假领养、威胁勒索等情节,加剧了行为的“恶”质,从“心理问题”升级为“道德败坏”。社交媒体让隐蔽的恶行极易曝光、传播和发酵(如送养人通过网络追查、曝光)。同时,网络也便于动保群体快速集结,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和追责压力,倒逼校方必须回应。高校学生标签让事件更具反差感和讨论价值,公众会质问,“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为何道德如此低下?”舆论不会停留在事件本身,而会迅速上升为对高校 “德育失败” 的批判。大众会质问“学生有明显心理问题或暴力倾向,学校平时有没有发现和干预?”学校若切割关系,会被批“甩锅”、“无担当”

三、学校应该如何应对这里舆情事件

我想先对比前两年发生的南京大学拒录虐猫大学生考研以及江西师范大学开除虐猫学生。

学校与事件

值得表扬的核心点

具体表现与效果分析

南京大学因东南大学考生虐猫事件,拒绝录取其研究生

1. 坚守“品德优先”的录取红线,树立价值标杆
2. 作为非直接责任方,主动承担了社会监督责任

在涉事学生(徐某某)考研成绩第一的情况下,南京大学经综合评估后拒绝录取。这一决定向社会传递了清晰信号:高校选拔人才,“德”是“才”的前提,违反公序良俗、虐待生命的行为,即便成绩优异也一票否决。这主动捍卫了学术共同体和高等教育的社会声誉。

江西师范大学
(学生虐猫被开除事件)

1. 作为管理主体,敢于适用校纪进行顶格处理
2. 回应迅速、程序清晰,树立了校内行为边界
3. 将社会公德明确纳入校规管辖范围

在查实学生郭某某虐猫行为后,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该校学生纪律处分相关规定,认定其行为“影响恶劣”,作出了开除学籍的顶格处分。这向全校师生和社会表明:虐待动物绝非“个人私事”,而是严重违背社会公德、损害大学生形象的违纪行为,学校有责任也有依据进行严厉惩处。

这两所高校值得表扬的,不仅是做出的“拒绝录取”或“开除”决定,更是在关键时刻展现出教育机构应有的道德勇气、清晰边界和社会责任感。 它们用行动证明,高校的纪律红线不仅维护教学秩序,也守护社会基本的善良与文明底线。这为湖北科技学院等后续面临类似事件的高校,提供了明确的行动参照。

湖北科技学院必须认识到“与学校无关”是最糟糕的回应!!这类事件引发的舆情对高校来说烈度高、扩散快、且直指教育根本,处理不当会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应避免踏入“切割误区”(如称“与学校无关”),而应采取以下系统性应对方案。虽然已经放假了,但是还是要做如下的预案准备

1、由学工、宣传部、涉事学院、法律顾问组成工作小组,全面查清事实。在调查中后期,可通过官方渠道通报阶段性进展,重申学校立场,让公众看到“正在进行时”而非“已沉默”。

2、主动联系送养人熊女士,如调查事实清晰,应该表达歉意与提供必要协助。

3、准备一篇对外声明,根据舆情发展选择公开与否。内容核心不是切割,而是展现重视与担当。声明应包含:“学校对此事高度重视并深感痛心,已成立专项工作组,连夜启动正式调查。我们对受到伤害的生命及送养人表示深切关切,坚决反对任何虐待动物的行为。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并严格依据校纪校规和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4、根据调查结果,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等条款,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处分需过罚相当,并与公众期待有合理对接(参考过往案例)。

5、同时公布对涉事学生的心理评估与干预方案,以及对其进行的严肃批评教育情况。这展现学校“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教育责任。

面对此类触及社会道德底线的学生行为,高校的应对必须超越“个案处理”,实现三重目标:

捍卫价值清晰、坚定地捍卫生命尊严与社会公德,与恶劣行为划清界限。

履行责任展现教育机构“教书育人”的全面责任,包括惩戒、教育与预防。

重建信任通过透明、果断、有温度的沟通与行动,修复公众对学校育人工作的信任。

编辑、审核:胡贝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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