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看到最生气的新闻,一定是江苏连云港的一只萨摩耶被两个小孩投掷烟花,结果点燃狗笼导致狗狗被火火烧死。
难以想象,在2026年居然还有这样对生命漠视的行为出现?
到底发生了什么?
事情发生在2月1号的中午。
在狗狗主人发出来的监控视频里,中午12点34分左右,两位小男孩在狗笼子前面的空地里,点手持的烟花棒玩。
其中一位黑衣小男孩,拿烟花棒去逗关在笼子里的小狗,然后把烟花棒扔进了笼子里。
随后35分左右,两位小男孩又点燃了第二根烟花棒,点燃之后黑衣小男孩又想将烟花棒伸向狗狗,但疑似白衣小男孩大吼了一声“别弄它”。
于是黑衣小男孩举着烟花棒跑到旁边追着一只鸡跑。
而白衣小男孩则站在了笼子前,发现笼子着火,并对着另一个男孩大喊。
之后两位小男孩跑出了监控画面,但视频里能听到他们大喊着火了,应该是在向大人呼救。
大概半分钟后,两位小男孩回到狗笼前观察,发现火势变大了,视频里也能看到狗笼传出黑烟。而狗狗这时候跑到了笼子口,有用爪子扒拉笼子的举动。
随后白衣小男孩跑来门前,敲狗主人家的房门,但无人应答。
这时视频里已经能看到狗笼的明火,白衣小男孩又捡起地上的碗,从旁边接了水企图灭火,但火势已经变大了。
之后火彻底变大,又来了一圈小朋友,有人拿小盆泼水,一开始的白衣小男孩还拿铲子企图弄掉狗笼子上的挡布等易燃物。但此时已经无济于事,小狗发出惨叫。
而在烧了三分多钟后,白衣小男孩发现灭不了火,又打开狗笼栓,但这时小狗已经没有动静了。
从点燃到有大人发现着火,前后不过五六分钟,但小狗已经救不了了。
视频里小狗叫声凄惨,大家谨慎看视频
这段视频是狗主人为了维权在2号发出,很快就开始发酵,并上了热搜。
之后,白衣小男孩的家长在抖音发布了道歉视频和声明,说已经和狗主人达成了和解,以双方家长各自赔付3000元,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但狗主人很快在微博反驳,并补充了一些调解中的信息:
在对方发布道歉声明前,她曾在小红书说自己协商无果,还发了一些协商现场的照片。之后她更接连发出一些聊天记录和视频,表示自己维权不易。
正在网友群情激奋,为死去的萨摩耶小旺和狗主人发声时,今天中午12点,狗主人发博说自己已与对方达成和解,并删掉了之前发的所有微博以及小红书内容。
但热度已经发酵,并非狗主人的一句已经达成和解,就能结束现在的舆论场。
在所有的讨论声音里,最前面的一种一定是,在这次火烧事件里谁最该承担责任?
狗狗之死,谁应该负责?
整个事件,如果我们过滤掉多余的情绪性描写,和一些目前无法确认的细节(比如说孩子有虐猫前科等说法),那这个事件可以一句话总结为:连云港两名小学生引燃放置在小区中的狗笼,导致一只萨摩耶犬被烧死。
事情的核心并不算复杂,大部分复杂性都是怀有不同立场的网友们在讨论时加上去的。
当我们不去考虑什么“二次接近是否意味着主观故意”“能否构成纵火罪”“今天敢烧死狗是否意味着明天敢烧死人”……这里面的许多问题在互联网上是永远讨论不出结果,不如回到最朴素的描述和讨论语境中:
两个孩子点燃了狗笼上的易燃物,导致狗子被烧死,所以在这个事件里,两个孩子是事件的直接责任人,直接受害者则是萨摩耶犬。
但无论是这两个未满12周岁的小男孩,还是犬只,都无法承担人类社会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又有许多间接关系者被纳入到讨论中。
两个孩子的家长作为监护人,要对孩子的行为负责,所以家长负主要责任。
而萨摩耶的主人既是财产受损的被害人,也是在无照管的情况下持续将犬只放置于公共空间,导致发生悲剧的的责任人,是本次事件的次要责任者。
专业律师的分析也基本是这个思路:
而对以上判断没有异议的朋友,我们进入下一趴讨论。
在整个事件里,问题最大的显然是家长,让这个年龄的孩子带着烟花到处跑首先可以说是毫无安全意识,点燃了狗笼子烧死了狗只是严重的后果之一。
那些把炮仗扔进井盖导致自己被炸飞、引燃堆积货物导致整栋楼被引燃的新闻和视频比比皆是。
这里面不仅是漠视另一个生命的问题,还有小区安全的问题,如果点燃的是居民楼,或者炸的是天然气管道呢?家长没意识到,自己距离倾家荡产甚至承担刑责是咫尺之遥。
而狗狗主人已经失去了自己的宠物,情感上我不想过多的苛责她。
但作为一个同样养宠物的人,我也实在难以理解,怎么能如此自信甚至自负地将狗狗养在小区的公共区域呢?
在被这两个熊孩子点燃狗笼之前,它在这笼子里有没有被石头打过,有没有人喂它不该吃的东西?它的身心健康又是如何保证的?
狗狗主人曾经解释过,小狗7年来都是如此养的,物业没有制止过,小区住户们也都很喜欢狗狗,大家经常投喂。
不过还是那句话,即使狗主人在这件事里再有责任,那也不是这俩小孩能扔烟花点燃狗笼子的理由。
于是问题就变成了下一个,为什么能出现这么漠视生命的事,即使是孩子,难道就没有方法避免吗?
情绪之外,我们还应该讨论什么?
回到事件本身,我一直相信所谓“天生坏种”的数量肯定没有那么多。
许多时候小孩子对小动物的残忍行为更像是某种智人的猎杀本能,就像小猫会把鸟的翅膀和腿卸下来取乐,不少大人小时候也用开水灌过蚂蚁洞、摘过蟋蟀翅膀等等折磨小动物的行为。
最后这些人绝大部分都没有变成变态杀人魔,因为社会有一种整体性的文明教育,会潜移默化地约束人的心性,残忍是人性中固有的部分,但只要稍加约束,它就不会外溢。
影视剧的提示,既是一种免责声明,也是一种社会暗示
虐杀是错误的,生命是可贵的。
这个看似特别宏大的主题,有时候甚至不需要专门去进行系统教育。
可能只是妈妈问你一个最简单的问题,就能让你意识到小动物也会疼,反思自己那些无意义的取乐行为。大部分孩子都是能够共情的,对蝴蝶蚂蚁尚且如此,何况是如此可爱的小猫小狗。
那在什么情况下,孩子会在一只大型哺乳动物即将烧死的时候不害怕,反而(疑似)在喊“烧死它”呢?
只能是生命教育完全缺失,原本家长只需要“点一下”就能完成的基本约束不存在,意味着家长根本一点都没有做。
用最朴素的价值判断就是,谁家孩子把那么大个活物烧了还不当回事,这家能是好人吗?
当你看到孩子有心理问题的时候,他可能是家里病得最轻的人,而死循环就是,恰恰是那些更重的患者负责塑造孩子的价值观……
但比较可惜的是,舆论场对生命教育的讨论是要让步于情绪的。
就像很多网友对如今的处理结果,觉得不满,但实际上按照过往类似事件的惯例,就是倾向于选择“不处理”。
对执法者来说,未成年人的曝光和处罚本身就是比较敏感的问题,社会惯例和法律都不可能支持按“故意纵火”去处罚一个小学生。
而且行政视角下,核心事件是“烧死了一只狗”,翻译一下是“群众财产略有损失”,处理方案一定是调解+赔偿,比起闹大,管理者视角肯定更愿意看到大事化小。
这个视角理智但缺少人文关怀,不能深入时代体会民众的情绪。
在如今,宠物是陪伴、是慰藉,甚至可能是主人的整个世界,因此“赔钱”不管是2000还是6000,再多的钱,对爱宠物的主人来说,都不能算是对等的代价。
甚至讨论声里我还看到了不少极端言论,这种网络情绪和单纯事实判断的矛盾,给了充足的煽动情绪的空间。
许多毛孩子家长代入的是“如果我的狗被烧死了”的情境,而不会去思考“为什么这个狗狗会被烧死”,最终形成“厌狗”和“爱狗”两种情绪对喷,失去理智的局面。
所以舆论缺失应该推动视角的互补,执法者或者说社会主流应当看到宠物的精神价值,给予正确的肯定和合理的保护;而教育者也应该看到家庭与社会在“生命教育”上的缺失,给出更好的教育方式。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但当我们以爱之名行事,更应该保持一份清醒和理性。
结语
要教会孩子们珍爱生命,这肯定是对的。
但我认为在此之前,成年人应该自省,我们是否在日常生活中,以足够具体的方式给了孩子正确的价值观。
我经常在遛狗时遇到那种先于孩子发难,大声呵斥说“狗脏”并情绪激动手舞足蹈的家长,他们表达出了对这个生命的厌弃和蔑视,孩子自然有样学样(防杠:牵绳捡屎,已办狗证,狗子为六七斤小体型,且并未吠叫或靠近对方)。
而且我始终觉得,这次事件中的两个孩子即使还小, 不太清楚即时会出现的种种后果。但只要他们不是那种生理意义上的反社会人格,他们童年做下的这件事,也一定会在日后他们智识成熟的时候惩罚他们。
当他们心智成熟、有能力理解“善”之时,也会审判“恶”的自己,这是一种延迟的罪与罚。
而在这之前,外部的干预与惩罚也不能少,如果家长无法给孩子一个深刻的教训并扭转他这种对生命的漠视,他们终将付出惨烈的代价。
今天的深夜话题是:
你觉得这次事件中谁的问题更大?
来评论区说说吧~
-今天头条の主笔-
你的小仙女E姐,理性的河马君,生气的甜辣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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